IMO完成重要工作评估自主船舶立法范围界定

2021-05-27 13:15 | 沃燊海事 船舷内外


随着海事业界继续开发和测试自主船舶安全运营所需的技术,许多立法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帮助回答其中一些问题,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最近完成了一项立法范围界定工作,该工作分析了相关的船舶安全条约以评估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应该如何被立法监管。

国际海事组织表示:立法范围界定工作始于2017年,目的是确定如何在IMO文书中解决安全、无害和环保的MASS营运问题,该界定工作的完成是第一步,为重点讨论以确保监管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铺平了道路。

这项工作涉及在MSC的职权范围内评估大量的IMO条约文书,并确定是否同样适用于MASS但阻止了MASS的营运;或适用于MASS但并不阻止MASS的营运且无需采取任何措施;或适用于MASS且不阻止MASS营运,但可能需要进行条款修改或澄清和/或可能存在差距;或不适用于MASS营运。

会议讨论了不同程度的自主水平,包括:海员在船且具有自动化流程和决策支持(等级1),海员在船且可实现远程遥控(等级2),实现远程遥控但海员不在船(等级3)以及完全自主船舶(等级4)。

评估的安全条约包括SOLAS公约和许多SOLAS下强制性规则(事故调查,加强检验程序(ESP)、消防安全系统(FSS)、防火测试程序(FTP)、散装化学品(IBC)、气体运输船(IGC)强制执行的各种法规、散装货物(IMSBC)、危险品(IMDG)、核燃料辐射运输(INF)、完整稳性、国际安全管理(ISM),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ISPS),谷物、极地、公认组织(RO));避碰规则(COLREG);载重线公约和1988年议定书;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STCW公约和规则,以及STCW-F公约;搜索和救援(1979年SAR公约);吨位测量(Tonnage1969年),《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营运规则》(CSS Code)和《国际海事组织法律文书实施规则》(III 规则)。

MASS工作组于2021年5月在MSC103届会议期间讨论并完成了立法范围界定工作。

对于每则条款,立法范围界定工作确定了MASS是否有可能受到以下方面的监管:文书规定的等效性或不断发展的解释;和/或修改现有法律文书;和/或制定新的法律文书;或以上都不是分析的结果。

国际海事组织表示,结果强调了许多高度优先的问题,涉及多份法律文书,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加以解决以确定未来的工作。

这些涉及MASS术语和定义的发展,包括国际公认的MASS定义,并解释了“船长”,“船员”或“负责人”一词的含义,特别是在等级三(遥控船舶)和四级(完全自主船舶)中。

其他关键问题包括解决远程控制站/中心的功能和营运要求以及将远程操作员指定为海员的可能性。

跨多个安全条约确定了与包含手动操作和驾驶台警报规定有关的其他常见潜在差距和主题;与人员行动有关的规定(例如消防,货物积载以及系固和维护);值班;对搜救的定义;以及为安全营运而必须随船配备的信息。

委员会提到,在IMO监管框架内解决MASS的最佳方式是通过制定基于目标的MASS法律文书且以整体方式进行。这样的法律文书可以采取“ MASS规则”的形式,具有目标、功能要求和相应的条款,适用于所有四种自主程度,并解决了RSE所确定的各种差距和主题。

委员会邀请会员国提出提案,以最佳方式推进至海安会的下一届会议。

经海安会批准通过的MSC立法范围界定工作成果,包括对条约的全面分析,可见于MSC 103届会议报告的附件(MSC103/ 21 / Add.1,附件8)。也可在MSC.1 / Circ.1639号通函中找到(对使用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进行立法范围界定的结果)。

国际海事组织法委会和便利运输委员会目前也正在就其职权范围内的公约开展立法范围界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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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主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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