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公安局采购4艘65米工作趸船

2010-05-20 08:57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等4处65米工作趸船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等4处65米工作趸船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航运公安局计划采购4艘65米钢质工作趸船,并计划使用一笔交通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面向国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满足强制性资格要求的造船企业。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受长江航运公安局的委托,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等4处65米工作趸船建设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宜昌、江宁、扬州、启东四个长江航运公安派出所建造4艘65米工作趸船,并建设相应系泊、接岸设施及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监控及暖通等配套设施。趸船的主要尺度为:总长 65 M 、型宽 11 M 、型深 2 M,船体主甲板以上为两层布局,局部为三层,船舱总建筑面积约为746平方米。
   2.3  4艘65米公安工作趸船(钢质),分为 2 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 2 艘工作趸船;第二标段 2 艘工作趸船。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二个标段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进行投标,但每个合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于一个标段,业主将与各标段中标人签署合同来完成本项目全部趸船建造的工程。
   3.申请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须具备造船省乙级以上(含乙级)、省二级(含二级)或国家有权部门认定的同档次建造资质(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度经有审计资质的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审计单位公章):
   最近3年的平均年营运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营运资本=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最近3年中的平均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5  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在认证有效期内);
   3.6  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承建过1艘以上(含1艘)相似或同类型或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舶。
   4.资格预审的方法
   长江航运公安局将对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强制性资格要求进行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5月 19日至 2010 年 5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加50元手续费(含邮费),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机构将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概不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王英强(项目负责人)徐 涛(助理)
   手机:15910758391
   电话:010-63777318
   传真:010-63777308
   邮箱:zhaobiao_698@163.com
   邮 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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