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实施时成品油价格应下调

2008-12-22 15:21 | 本站原创 油运市场


 交通银行 昨日晚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推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对此,专家们分析指出,燃油税将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即收费和用油量挂钩,更加能够体现公平和节能减排,但方案将使消费者负担总体略有增加。因此,专家们建议,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出台之时,成品油价格应该相应下调。

税率合适但消费者负担略增

对于新出台的方案,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小广表示,燃油税从量征收方案的出台,体现了公平税赋的原则。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也表示认同。他表示,在目前全球油价下降的背景下,推进燃油税改革是一个很好的时机。更重要的是,燃油税收费和用油量挂钩,更加能够体现公平和节能减排。

与市场预期不同,此次改革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置燃油税,而是依旧将其并入消费税,调整消费税的单位税率,同时取消养路费等六费。汽油消费税每升征收1元比市场预期略有上升。

对此,王小广表示,按照现在6块多的油价,征1块钱的税相当于税率是15%—20%,税率适中。他认为,此前媒体盛传的燃油税30%—50%的税率太高,20%左右的税率比较合适。

王小广进一步指出,1元的税率不会给民众增加很多的负担,“可能会增加一点,但是不会增加太多”。知名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也表示,在国家提振内需的当下,总体负担不会有太多增加,国家会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但在新华信汽车事业部副总经理陈育松看来,燃油税每升征收1元比市场预期略有上升,按业内之前的算法,一年超过1300亿元的养路费折成燃油税在每升0.7元至0.9元之间,因此从总体上看,消费者的负担加重了。

“费改税”时油价应该下调

此次出台的方案并未涉及市场关注的成品油价格的变动,仅表示“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对此,专家表示,“费改税”实行的同时,应该伴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下降。

贾新光认为,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汽油、柴油税额提高额度应在市场预料之中。但他认为,在“费改税”实行的同时,应该伴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下降。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也表示,燃油税的最终出台应首先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本身继续进行探讨。按北京11月93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每升6.37元计算,目前国内油价相当于国际油价的80美元,而国际油价仅为不到44美元,而且这一价格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应先把国内油价降下来,给征税形成空间”。

王小广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出台燃油税的政策和理顺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两码事”,两个政策不一定同时出台,也不一定要谁先谁后。在他看来,征收燃油税并非一次性的,是持续性的。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则表示,油价极有可能在燃油税改革方案出台后下调。他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成品油价格问题,以“形成新的价格体制”。

石化汽车高速公路影响最大

此次燃油税征收方案的出台,对相关行业将产生何种影响颇受市场关注。对此,专家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的出台将对汽车、高速公路以及石化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他行业则影响不大。

对于征收燃油税对汽车行业的影响,专家分析指出,开征燃油税将促使汽车产业格局发生改变,对汽车市场具有非常大的刺激作用。燃油税的推广将使车辆的使用成本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先前不同车辆间几乎一视同仁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固定支出,将被燃油税所取代。从而使汽车的消费更趋经济和理性,小排量、低油耗、使用频率低的车主所付出的燃油税将低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费用。遭某些地方政府“不公正待遇”的低油耗小排量轿车将不再受区别对待,同时,又会促进全社会节油好风气的形成。

对于公路水路客货运输业,有专家分析指出,由于“费改税”的政策主要集中在汽车和柴油两项上,因此将对运输类企业中的公路客货运输企业、水运企业产生较大影响。海通证券认为,燃油税作为税项,将通过影响车辆用油成本,从而影响车流量的方式,间接影响到通行费收入。

而对于石化行业,分析师指出,开征燃油税,其税金将上缴国库,用以保养公路、桥梁等公共交通设施,并不计入石油石化企业收入,石油石化企业利润也不会因此而增加。

上海证券则认为,对于地方炼化企业来说,由于其规模较小,体制相对灵活,受开征燃油税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弱;而对国有大型炼化企业来说,船大掉头难,大幅波动的国际原油价格将使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燃油税的推出可能会构成一定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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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品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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