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领船厂油漆欲大赚一笔

2010-07-20 08:07 | 北仑新闻网 公告公示


    他以公司名义冒领油漆,本想趁机卖个好价钱,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事情暴露后,他潜逃老家却难逃法网。近日,北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王某是安徽省颖上县人,现年37岁,去年初进入北仑新达船舶涂装有限公司工作。当年3月,宁波蓝天造船有限公司将其新建的一艘5.7万吨散货船的涂装工程总承包给王某所在的北仑新达船舶涂装有限公司施工。由蓝天公司向新达公司供应喷涂房、固定设备、涂料等材料,新达公司安排人员从事油漆涂装作业。王某是其中的一名油漆涂装工,工作期间,王某竟想到何不偷盗一些油漆卖给他人赚点钱财呢?
    5月4日,王某盘算着“以新达公司名义前往蓝天公司提取所有的油漆,并以每桶200元的好价格转卖给他人,趁机大赚一笔”。
    5月9日,王某事先在新达公司偷取了蓝天公司的领料单,在领料单上冒签新达公司领料主管王某某的名字。随后,他迅速前往蓝天公司,早上9点多,王某以该领料单从蓝天公司油漆仓库提取棕色防污漆22桶(20升/桶)。随后,王某又故伎重施,在蓝天公司物品出门票上冒签涂料车间主管金某的名字,以该出门票通过蓝天公司门卫的审核后,将该批防污漆运出蓝天公司。
    偷盗成功后,如何销赃的问题把王某给难住了。时隔不久,蓝天公司和新达公司发现有人冒领货物一事,迅速报警。而此时,陷入销赃困境的王某无计可施,只身逃回老家欲躲过“风头”。5月12日,知道事情即将败露,心虚的王某将自己偷盗的22桶防污漆藏匿点告诉在北仑的朋友马某,并委托马某将货物退还给蓝天公司。
    心存侥幸的王某依然难逃法网。去年9月9日,王某被安徽颖上县公安局抓获,17日被北仑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0日被依法逮捕。今年6月28日,北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向北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能够自愿认罪,且已退还全部赃物,又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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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厂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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