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措施扶持南通船舶产业发展

2008-12-24 13:40 | 本站原创 公告公示


21日,南通市政府下发《关于扶持船舶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18项措施鼓励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兴建高附加值项目,扶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本土化配套采购、开展产品认证等。


《意见》指出,国内外著名船舶配套企业在南通市投资额达1000万美元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所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投资额达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前3年所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后2年的50%奖励给企业;对进入经市政府批准的船舶配套工业集中区、工业园的企业,在市级权限范围内减免所有规费,对集中区、园区按当年完成设备投资额的4%~6%给予补贴;企业建成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可获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现代造船模式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金,在国外新建立销售代理和售后服务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开办费补贴。


同时,南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拉长配套产业等,每年组织1~2次银企合作对接活动,对通过国内外上市或进行债券融资等方式募集发展资金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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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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