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船舶工业界代表参加IMO MEPC 81次会议
2024-03-29 19:09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1次(MEPC81)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在位于英国伦敦的IMO总部召开。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彦庆(ISO TC8主席)、工信部国际造船新公约规范标准工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办公室”)副主任汪璇(活跃造船专家联盟ASEF秘书长、中船十一所国际海事部部长)等一行代表我国船舶工业界全程参会,并在会议期间走访调研驻伦敦的相关国际组织和海事机构;工信部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专家组专家张云嵩代表船舶工业界参加了此前于3月11日至3月15日进行的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第16次会议(ISWG GHG 16)。
会议重点审议了强制性文件修正案、压载水有害水生物、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船舶能效、船舶温室气体(GHG)减排、海上塑料垃圾、染预防及响应、特殊敏感水域等议题,并成立了大气污染与船舶能效工作组、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组、压载水管理审议组、强制性法律文书修订起草组和特殊敏感水域技术组等5个工作组。
经过5天的审议,会议最终通过/批准了9份决议、4份通函和1份公约修正草案。
01.压载水议题方面,
会议通过了《船舶在挑战水质港口营运时使用压载水公约临时指南》(MEPC.387(81)),批准《在压载舱内临时储存灰水和/或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指南》(BWM.2/Circ.82),作为船舶在挑战水质港口水域履行压载水公约及船舶临时在压载舱储存生活污水的技术指导。
02.大气污染与船舶能效方面,
会议批准了关于燃油取样的MSC-MEPC联合通函,通过了《2022年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制订指南》修正案(MEPC.388(81))、《2022年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和营运能效主管机关验证指南》修正案(MEPC.389(81))和《2021年轴/发动机功率限制以满足EEXI要求和使用储备功率指南》修正案(MEPC.390(81)),为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轴功率限制使用等做出详细规定。
03.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方面,
会议通过了《2024年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导则》(LCA导则)(MEPC.391(81)),同意以温室气体燃料强度(GFI)目标、灵活机制、价格机制、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要素为基础构建一揽子中期措施方案,并继续以中国等提出的有关船上碳捕集设备的提案(MEPC 80/7/7)作为基础文件,制定船用碳捕集设备使用的规则框架。
与会期间,李彦庆秘书长一行赴Clarksons伦敦总部和英国轮机工程及海事科技学会(ImarEST)拜访,就共同关心的议题和未来全球船舶工业发展蓝图发表看法,深入交流了船舶市场现状、船舶绿色、智能化技术发展趋势和未来海事工业人才教育培训等议题,并将在未来全方位加强合作。
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界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调研讲话中作出的“践行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海洋强国”、“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始终站在全局高度和全球视野,以维护国家和行业利益、把握国际规则制修订的主导权、提升我国国际海事制度性话语权等目标为己任,积极推动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中船十一所以工作机制办公室为平台,建立主管机关、造船业和航运业多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平台,助力我国船舶工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