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订单在路上!13部门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2024-06-11 20:37 | 中国船舶报 国内造船
6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正式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8年,船舶运力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行动等七项具体行动。行动方案明确,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加强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健全船舶大气污染物监视监测体系,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现有燃油动力船舶退出机制。
我国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示范船“三峡氢舟1”号资料图/来源:新华社
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强化高性能LNG、大功率醇燃料发动机、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动力电池等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新能源船舶装备供给能力。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绿醇、绿氨等燃料动力国际航行船舶发展,推动LNG、生物柴油动力船舶在具备条件的沿海、内河航线应用,支持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船舶试点应用,支持船舶探索开展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设备换装模式试点应用,逐步扩大绿电、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完善客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实施新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等激励措施,保障电力、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供应能力。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区。
120标箱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资料图/来源:《新华日报》
行动方案明确,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支持LNG、生物柴油、绿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加油(气)网点、水上服务区更新提升配套设施综合服务水平,探索建设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加快构建便捷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网络。加强新能源加注作业及动力系统、储运与加注系统等关键船舶配套系统设备的风险评估。
长江流域3000吨级纯电动货船资料图/来源:新华社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碳排放强度等标准制修订,加快研究营运船舶充换电设施及生物柴油、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标准;加快构建绿色智能船舶规范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船舶及关键设备和质量技术标准,实施绿色智能船舶标准化引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