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强化船舶修造业监管
2010-08-10 08:12 | 中国安全生产网 国内造船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温岭市安监研究局制定安全监管新措施,严厉查处十项违法违规行为。
十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2、使用的临时扶梯未固定;3、封闭、半封闭及狭小空间作业,未测爆(记录)或未落实监护人;4、交叉作业未在安全距离内;5、高处作业平台的临边,洞口未设置防护设施;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7、临时用电未安装漏电保护器;8、气瓶倾倒滚动的;9、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吊装或吊运物上站人;10、吊运物从人员上空通过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吊装的。
一经发现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船台暂时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一家船厂如有三处船台有以上行为的,则责令全厂停产整顿,全面排查和整治隐患,重新开展安全教育。
十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2、使用的临时扶梯未固定;3、封闭、半封闭及狭小空间作业,未测爆(记录)或未落实监护人;4、交叉作业未在安全距离内;5、高处作业平台的临边,洞口未设置防护设施;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7、临时用电未安装漏电保护器;8、气瓶倾倒滚动的;9、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吊装或吊运物上站人;10、吊运物从人员上空通过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吊装的。
一经发现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船台暂时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一家船厂如有三处船台有以上行为的,则责令全厂停产整顿,全面排查和整治隐患,重新开展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