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千+1万+5万人!船厂急需产业工人
2024-10-25 21:33 | 中国船舶报 国内造船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强调,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业界人士表示,产业工人是我国船舶工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造船强国的骨干力量。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我国广大船厂、配套企业对高技能产业工人的需求十分迫切。意见的出台对船舶工业稳定产业工人队伍、保障产业工人权益,加强高技能人产培养、推进产教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意见从8个方面作出部署,提出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意见提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发挥工会系统、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技能培训。
意见明确,稳定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和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保持产业工人队伍稳定,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转岗培训,提高产业工人多岗位适应能力。大力培养大国工匠,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加强巾帼工匠培养,充分发挥作用。吸引更多青年加入产业工人队伍,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制造业岗位对青年的吸引力。
意见还提出,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支持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不断激发产业工人投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和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加强产业工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做好产业工人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工作。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推动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加强创新工作室建设;鼓励发展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在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增强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方面,意见强调,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加强产业工人服务保障,督促企业与产业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保护,加强职业病防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健全并落实产业工人疗养休养制度,促进产业工人身心健康。
此外,意见明确,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支持各地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贯通产业工人横向发展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产业工人职业生涯指导计划;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