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船直航大陆 须申请

2008-12-29 10:22 | 本站原创 公告公示


交通部长毛治国昨(28)日表示,海运直航后,两岸各自发给的船舶营运证效期不一,我方为两年,大陆只到明年底,为避免出现“从短不从长”,两岸要协商采划一原则,我方会密切注意航商是否受到不公平对待。

  毛治国重申,交通部与对岸协商的最高原则为“保障国内航商的权益,且受到的待遇必须是公平对待”。两岸海运直航刚开端实施,有过度期,后续双方会进一步协商,包含运力、证照效期等。

  长荣、阳明这次首航船舶仅有一个月效期的船舶营运证,当前两家航商已向大陆重提申请,可望获准,小两会也预计下月农历年后展开协商。

  台中港首航的大圣船务“大邦轮”,近日爆发第二次进大陆港口时遭到拒绝,交通部指出,直航后,航商进入对方港口,须提出申请,大陆并没有封杀大邦轮,大圣船务应遵照两岸规定,提出航线申请。

  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也表示,砂石船的大圣船务还没有向大陆提航线申请,就待大圣船务正式提出申请。

  据了解,台湾进口砂石协会在11月曾向交通部上访,希望砂石船能排除在两岸海运协议之外,并在12月初大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理事长胡汉湘率团来台访问时,有向胡汉湘反应。

  交通部航政司指出,根据双方签定的海运协议,航商要行驶直航航线,必须要获得双方的核准许可,砂石船也是一样,都要申请,不能排除在外。

  至于船舶年龄、船证效期,毛治国说,如果对方有船舶年龄限制,“我方一定会比照”,以保障航商权益。据悉,大陆方面限定行驶两岸的砂石船船龄上限为33 年。

  船舶营运证方面,大陆水运司发的证照为一年期至明年12月31日止,我方交通部航政司发的证照为两年。

针对大陆禁止我船东拥有的20艘砂石船入港,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昨(28)日指出,两岸两会签署的海运协议强调平等参与,一旦发现有不平等情事,将通过“小两会”(台航会和海航会)协商解决。

  国内媒体昨天报导,两岸海运直航协议生效后,一位台湾籍船东拥有的20艘权宜轮,自明年1月1日起,将被禁止进入大陆各口岸。此举使得未来进口砂石载运商机,全数由大陆船东独吞,且台湾砂石市场也将完全由大陆掌控。

  赖幸媛昨天在“大陆研习任务”会后表示,根据海运直航协议,双方同意要确保已经进行砂石运输的权宜轮权益,经许可,双方的业者都可以平等参与两岸砂石运输。

  她指出,台湾砂石船既然能平等参与经营权,如果将来发现有不平等情事或有问题需要解决,都可通过小两会协商解决。

  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也说,当初两会协商时,双方就确定两岸权宜轮运行的基本原则是“现状不倒退”。过去可以参与两岸航运运送包含砂石权宜轮,都可以继续参与。

  陆委会昨天通过大陆管道了解,大陆已受理申请的权宜轮案件中,并无该船东的申请,陆委会也请交通部航政司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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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直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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