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船舶中心与海洋采油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5-05-10 20:10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5月9日,海洋石油船舶中心与海洋采油厂举行《“目标同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海洋石油船舶中心党委书记臧运玉,经理李鹏展,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孙建国;海洋采油厂党委书记孙朝华,厂长韦敏,党委常委、副厂长、总会计师卢刚,党委常委、副厂长周明亮,以及两家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海洋采油厂党委书记孙朝华主持签署仪式,海洋石油船舶中心总会计师孙建国宣读《“目标同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海洋石油船舶中心经理李鹏展与海洋采油厂厂长韦敏签署协议,双方就目标同向、深化合作、提升保障能力、船舶安全高效运行、码头及附属设施安全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座谈交流。
双方签署《“目标同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基于落实油田党委总体部署要求,立足油田海上勘探开发、增储上产、安全环保的实际需要,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决定围绕目标同向参与度贡献度,就船舶服务、应急服务、港口服务、管理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本着“互惠、互利、稳定、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有效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双方整体运行效率、降低运行风险,实现油田党委确定的目标同向聚力价值创造的总体要求,集聚力量推动油田高质量发展。
海洋石油船舶中心党委书记臧运玉在座谈交流中表示,双方签署“目标同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落实油田党委“目标同向”战略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
从战略定位来看,两家单位都服务于海上油田开发建设,虽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始终与油田党委的战略部署同频共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要以“目标同向”为引领,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责任担当,与海洋厂共同肩负着保障海上油田勘探开发、增储上产的核心使命。
面对海上作业环境复杂化、生产需求多样化等挑战,船舶中心将结合海上油田勘探开发需求,在装备升级、数智化转型、管理协同、市场创效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船舶服务、海洋应急、港口管理三大业务能力,与海洋采油厂深化目标同向,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坚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齐心协力,分工协作,努力打造专业化单位与开发单位合作共赢的新标杆。
协议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更是对海上安全生产的庄严承诺。既要立足当下解决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合作架构,要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坚持目标一致、行动同步,精诚合作、勠力同心,将战略合作的“规划图”变为“实景图”,共同谱写海上油田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