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净零排放新框架:前路几何?

2025-07-18 19:19 | 中国远洋海运e刑 船舷内外


全球航运业向净零排放转型的势头正劲。过去几年,为实现国际海事组织(IMO)2023年修订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战略目标,航运业一直在努力推进相关工作。今年4月,IMO取得了一项里程碑式的成果,达成净零排放框架,明确了推动全球航运业脱碳转型的法规指引。尽管该框架仍需完善,但可预见其将彻底重塑航运业。

//-新法规目标-//

在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3次会议(MEPC83)上,达成了推动向低碳航运燃料转变的基础协议,最终实现航运业净零排放,助力全球气候目标实现。全球燃油标准(GFS)是协议的核心内容,这是首个具有全球约束力的行业减排法规。GFS要求逐步降低航运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旨在实现IMO各阶段目标:

·2030年减排20%(努力实现30%)。

·2040年减排70%(努力实现80%)。

·2050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

尽管从2028年开始的燃料转换要求较为温和,但到2040年将推动全球30,000艘大型远洋船舶及超2亿吨燃料的转型。

//-实现路径-//

为满足2040年温室气体强度大幅削减要求,航运业需要多种燃料选择。初期来看,生物燃料(如生物MGO和生物LNG)可掺混到现有船队及供油中。但长期来看,生物燃料因“可扩展性”有限而受制约,大规模生产可能带来环境影响,且航空、化工等行业也会竞争此类生物燃料资源。因此,航运业需大量电子燃料(如电子氨或电子甲醇),这些燃料由可再生电力制氢合成。

实际上IMO的GHG战略已隐含这一需求,其设定了在2030年零或近零排放燃料使用达5%(努力实现10%)的目标,助力这些目前不可用的燃料及使用它们的船舶在未来十年实现全球普及。然而,尽管GFS为减排明确了路径,但已达成的净零框架仍需完善,以确保电子燃料及时引入。

//-推动燃料使用激励措施-//

推动电子燃料使用的关键工具是明确对零或近零排放燃料(ZNZs)的奖励。新协议虽然包含了提供此类奖励的条款,但具体实施方式仍尚待明确。ZNZs本质上由中央管理基金支付,IMO将对未完全遵守GFS的船舶罚款,部分罚款将作为奖励支付给使用ZNZs的船东。然而,由于生物燃料目前比电子燃料更便宜、更易获得,若其可获得奖励,则新规则可能无法激励电子燃料生产投资。鉴于许多生物燃料已能轻松满足GFS要求,额外补贴可能将有限收入用于支持无需补贴的燃料,这反而不利于行业的长期转型。

//-IMO面临下一个关键挑战-//

为避免这一结果,IMO在制定净零框架实施指南时需谨慎考虑几种方法。最简单的办法是将奖励针对特定燃料选项,即基于可扩展电解氢的燃料。但IMO致力于技术中立,这可能会阻碍对新兴技术的推动。

另一种选择是考虑燃料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使生物燃料的可扩展性限制部分体现在奖励资格中。还可为不同燃料提供不同奖励,反映其不同成本,使奖励完全弥合燃料成本与基准成本差距,为ZNZs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在IMO制定实施指南时,应优先考虑这两种选择。

目前,工作计划正在制定中,生命周期评估指南是持续工作,奖励机制工作可能是下一个重点。今年4月的协议将在10月投票表决,关于这些关键完善的讨论将在此后继续,直至 2027年底实施。

//-时间紧迫-//

航运业向净零排放转型必须立即行动。企业需在燃料生产和供油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大规模投资,而这将部分取决于当今的决策如何刺激未来燃料组合的发展。尽管已达成的框架为脱碳提供了坚实基础,但只有从一开始就设定正确的激励措施,才能确保行业能拥有顺利过渡到真正净零排放未来的必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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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航运净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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