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辟集装箱航线
2010-11-04 08:49 |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船东动态
新辟集装箱航线,最高奖100万元。11月2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航运管理处获悉,为加快推进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促进南京市港口集装箱业务快速发展,南京市今起将对推进南京港集装箱发展的相关企业进行重奖。
《推进南京港集装箱发展奖励试行办法》11月2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与上年相比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提出奖励申请。
其中,新开辟或已开辟运行满一年且每周航班量在1班(含)以上的国际近、远洋航线每周班航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内贸直达航线,一次性奖励50万元;江海直达外贸内支线,一次性奖励10万元;长江及支流其它港口集装箱在南京港中转的往返航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5万元。对于在南京经营的集装箱码头经营企业,年吞吐量同比增幅每达到5%,奖励5万元。办法还对货代公司,从南京港进出口的生产、贸易企业设立了相应奖励标准,对进出南京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通行费用补助。
据悉,南京港拥有长江岸线资源约196公里,集装箱航线52条,月航班440班,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个港口建立友好往来关系。预计今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达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将达140万标箱。
《推进南京港集装箱发展奖励试行办法》11月2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与上年相比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提出奖励申请。
其中,新开辟或已开辟运行满一年且每周航班量在1班(含)以上的国际近、远洋航线每周班航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内贸直达航线,一次性奖励50万元;江海直达外贸内支线,一次性奖励10万元;长江及支流其它港口集装箱在南京港中转的往返航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5万元。对于在南京经营的集装箱码头经营企业,年吞吐量同比增幅每达到5%,奖励5万元。办法还对货代公司,从南京港进出口的生产、贸易企业设立了相应奖励标准,对进出南京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通行费用补助。
据悉,南京港拥有长江岸线资源约196公里,集装箱航线52条,月航班440班,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个港口建立友好往来关系。预计今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达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将达140万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