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远洋拟定赔偿标准

2010-11-17 08:58 | 现代快报 船东动态


    南京远洋公司“南远钻石号”货船11月9日在衝绳海域沉没,船上共有25名船员,目前仅有3人获救,打捞出两具尸体,20人失踪,搜救工作已经停止。昨天,南京远洋开始与失踪船员家属磋商赔偿事项,公司提出给每名船员的家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20万元。不过家属普遍觉得补助太低。 
   赔偿标准由三部分组成 
    昨天上午,遇难和失踪船员的家属一起来到南京远洋公司讨说法。公司相关人士出面接待,并发给每人一张纸,上写“工亡待遇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拟定的这份法律法规文本,赔偿标准由3部分组成,一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9年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134元÷12=3344.5元。60个月约20万元。
    二是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两万元。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的年限按供养职工亲属的年龄依次划分为: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领取待遇的年限为15年;年龄在65周岁至70周岁之间的,领取待遇的年限为10年;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领取待遇的年限为5年。
    拿到这份赔偿标准后,船员家属们普遍觉得太低。他们认为,船员的劳动强度大,工作的危险强度高,工资水平也远高于普通职工,不应该参照南京市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工亡补助金。“我们准备从宁波、厦门等地聘请海事律师,作为船员家属的代理人,与公司交涉,不仅要依法索赔,还要求公司公布事前发的通讯记录,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昨天,几名船员家属对记者说。
    资深老船长建议司法维权
    连日来,关于沉船的种种疑问引起广泛关注,如有人质疑这艘船回来就要修,是“带病作业”;船身倾斜后船员被命令将货物转移到船舱另一边耽误了最佳逃生机会等等,媒体与船员家属曾多次要求南京远洋公布出事前的通讯记录,公布沉船真正原因,还公众一个明白,但南京远洋迟迟未给予正面答复。
    不同于国内发生的一般事故,“南远钻石号”货船有许多特殊之处,给失踪船员家属维权带来较大困难。该船在巴拿马注册,属巴拿马籍货船;出事地点在日本衝绳南部海域;船东南京远洋公司则在南京办公。出事后,江苏省、南京市的相关职能部门都无奈地表示:“事发地不在江苏,又不是江苏籍的船,不属于我们管。”一名船员家属昨天气愤地告诉记者:“我上午打电话给海事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竟然称都没听说过此事,也不属于他们管。”
    货船沉没在外海,船员家属究竟该找谁主持公道?昨天,记者联系到一名做过20年远洋船员的退休老船长。他坦言,事情确实很复杂,许多远洋船只在巴拿马、柬埔寨等小国家注册,是因为这些小国办理船只证书的费用低廉,日常管理手续简便。国家海事局负责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国家船级社负责技术评估。江苏、南京的海事部门只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一旦在外海出了事故,职能部门确实不好管。
    这位老船长建议,船员家属应该聘请专职海事律师,依法向船东索要相关资料,搜集证据,可向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作出公正判决。
    船东派人阻挠记者採访
    昨天,记者从明基医院获悉,该院已经成立了专家组,专门负责三名获救船员的救治。目前来看,三名获救船员生命体徵平稳,不出意外的话,预计半个月左右时间,可以出院。
    获救的纪长丰、耿文磊、杨磊等3名船员前天回国,被送到南京明基医院。由于三人在海上漂浮时间长达38个小时,都出现了营养方面的异常,胃肠道功能还有待恢复。总体来看,全身没有受过大伤,除了有擦伤和骨折外,没有大的撞击伤,三人生命指徵都很平稳。
    昨天,船员耿文磊躺在病床上,这名26岁的小伙子身体恢复较快,脸色红润。回忆出事前的一幕,他仍心有余悸,他不愿多说,只是强调:“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就感觉船身倾斜,太恐慌了。”
    专家告诉记者,由于刚刚经历过一次生死劫难,因为船员的心理压力仍然比较大,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灾难出现的情景,为了三人今后的健康,医院从昨天上午,就开始对三人进行心理干预。
    昨天,南京市副市长沉健到医院看望3名获救船员,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把事故损失和各种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在3名获救船员住的病房前,昨天还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几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阻挠记者採访,还与一名电视台女记者发生激烈肢体衝突。混乱中只听女记者高喊:“别推我,凭什麽打我?放手。”这几名男子阻挠採访的理由是:“打个比方,比如你生病了,愿意有这麽多人兴师动众地来吗?”据了解,这些人都是船东派来的。(刘峻 赵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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