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船舶买卖说明会在台湾举办

2010-12-08 06:46 | 国际船舶网 二手船动态


    新加坡船舶买卖合约格式说明会日前在台湾举办。
    船舶买卖合约为船舶卖方将船舶交给船舶买方所有,而由买方接受船舶并支付价款的协议。当前全球最为普遍採用的买卖船舶格式是“挪威船舶买卖格式”,于一九五六年由挪威船舶经纪协会制定。其他合约样式包括伦敦船舶买卖合约和日本买卖协议备忘录。
    ASF此行来台四位专家为:新加坡海事协会(SMF)执行董事陈大卫、ASF秘书长园田雄一、SMF谘询小组成员亨利密尔斯、新加坡国立大学海事研究中心研究分析员媞西汤玛士。
    陈大卫指出,过去格式不符时宜,买卖双方仍需修改内容条款,而新式船舶买卖合约格式进行研究改良,为亚洲船东量身订作,合乎时宜,可以说是亚洲之光。“新加坡船舶买卖合约格式”将于明年一月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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