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全面改造海洋渔船
2010-12-20 08:10 | 新华网 公告公示
根据自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这个省将通过全面改造海洋捕捞渔船等系统措施,增强安全生产和远洋捕捞能力。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唐庆宁介绍,海洋捕捞渔船老、旧、差是造成渔业安全事故频发和制约远洋捕捞渔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江苏将启动海洋捕捞渔船“万船改造”工程,逐步淘汰老旧渔船,推广大马力钢质和玻璃钢渔船,提高渔船抗风浪等级。同时,还将坚决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遏制和有效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与救助体系建设,对海洋渔船安装具有定位功能的通信设备,给予财政补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需完善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海洋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渔业生产者职业、安全技能培训。
江苏省副省长黄莉新表示,江苏将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扶持,鼓励、支持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更新大功率海洋捕捞渔船,提高渔船安全性能和装备水平。目前,江苏省拥有机动渔业船舶10万艘、非机动渔业船舶14万艘,预计今年水产总产量460万吨,比上年增长3.9%,位居全国第4位;渔业增加值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7%,位居全国第2位:渔民人均收入达11106元,比上年增长12.5%。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唐庆宁介绍,海洋捕捞渔船老、旧、差是造成渔业安全事故频发和制约远洋捕捞渔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江苏将启动海洋捕捞渔船“万船改造”工程,逐步淘汰老旧渔船,推广大马力钢质和玻璃钢渔船,提高渔船抗风浪等级。同时,还将坚决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遏制和有效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与救助体系建设,对海洋渔船安装具有定位功能的通信设备,给予财政补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需完善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海洋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渔业生产者职业、安全技能培训。
江苏省副省长黄莉新表示,江苏将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扶持,鼓励、支持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更新大功率海洋捕捞渔船,提高渔船安全性能和装备水平。目前,江苏省拥有机动渔业船舶10万艘、非机动渔业船舶14万艘,预计今年水产总产量460万吨,比上年增长3.9%,位居全国第4位;渔业增加值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7%,位居全国第2位:渔民人均收入达11106元,比上年增长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