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船检推动造船工业带发展

2011-01-14 08:07 | 国际船舶网 国内造船


    截至1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船舶检验局船舶建造检验568艘、215064总吨,营运检验12778艘、1827775总吨,附加检验13658艘次,图纸审查85件,船用产品422台套,完成20500吨级大型海轮检验,填补了全市空白。船检数量、质量、吨位大幅提升,未发生任何船检质量事故,新造船舶未出现大船小证现象,三个特色造船工业带共新增就业岗位6000多个。
    去年以来, 该局着力为造船企业提供“零距离”特色服务,因势利导,发展三个特色造船工业带,以生产特大型海船为主要特色的灌河工业带、以生产工程船、游船、化学品船为主的盐城造船工业带、以生产普通干货船为主的东台造船工业带。为进一步保障造船业做大做强,该局三措并举确保造船质量。对新建和在籍、预入籍船舶实施船检登记号固定工作,有效防范换船现象,减少了验船人员误检错检的风险;实行图纸预约审批备忘录制度。对船长小于等于50米的一般干货船,提交图纸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安装主机前。申请建造检验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具备船舶设计资质企业出具的与船厂预建造船舶尺度一致的施工图纸。同时将预设计船舶的报批图纸的基本信息进行备案,按照对应关系授予船舶图纸预约审批号并在申请书中录入。验船人员接受建造检验工作后,按照正常检验程序开展检验工作;督促船厂完善船舶建造检验过程记录。要求船厂提供至少13个节点的建造船舶各阶段检验项目交验支撑材料,以引导船厂对船舶建造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同时强化验船师的检船责任意识,除经现场验船师同意外,各节点的交验项目必须如期完成,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交验项目且进入下一阶段的船舶,验船人员中止检验过程并通报船厂及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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