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通航标准》将出台

2011-01-18 08:25 | 中国水运报 公告公示


    1月10日,《长江(干线)通航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专题研究审定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已批准大纲的制定工作。
    随着内河水运事业的快速发展,2004年版的《内河通航标准》已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适应性,这一状况在长江干线航道上显得的尤为明显。据航道维护部门数据显示,目前,长江干线相当部分航道尺度已远大于按现行通用标准对应的航道等级的航道尺度标准:长江下游12.5水深航道的上延,三峡库区航道相对于过去天然航道的巨大变化,以及由于长江水运事业发展而带来的长江运输船型、船队和运输方式的极大变化等,均对现行通航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世界第一内河运量、承载全国70%以上内河货运量的长江,需要在保持与《内河通航标准》相协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长江航道等级、代表船型与航道尺度,以便更好地促进长江航运发展,为流域经济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制定《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据《标准》编写组成员介绍,《标准》编写的主要预期研究成果是,通过研究提出符合《内河通航标准》原则、体现长江干线航道和航运特点的长江航道等级、代表船型、航道尺度标准建议指标和规定。《标准》的编制将促进长江航道规划、建设和发展,有利于长江黄金水道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和进一步促进长江航运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
    《标准》主要有《长江干线航道等级、船型与航道尺度研究》、《长江干线与通航有关设施通航技术要求研究》及《三峡水库运行对枢纽上下游河段通航水位影响专题研究》等3个方面的专题研究。与会专家及编写组成员认为,各专题研究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可行,时间进度安排合理。
    《标准》的主编单位为长江航道局和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等7家单位参与编写,预计将于2012年6月前完成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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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江(干线)通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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