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违法占地被严惩

2011-01-28 08:41 | 安徽日报 船东动态


    记者1月26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作为国土资源部2010年第三季度挂牌督办案件之一的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违法占地案,目前已基本处理到位,非法占用的土地已被依法收回,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已被依法没收,分别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
    国土资源部通报显示,2008年9月,芜湖市长江岸线及陆域管委会批准芜湖长江轮船公司利用西华船舶基地的600米岸线及相应江滩地,实施西华5万吨级船舶修造基地技改项目。 2008年12月,芜湖市发展改革委对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西华基地舾装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备案。2009年4月,芜湖长江轮船公司在没有取得用地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长江岸线江堤161亩国有未利用地,建设钢构厂房、固定式栈桥、岸壁式码头等船舶分段制造和船舶舾装设施。
    2010年9月,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芜湖长江轮船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4662.69平方米建筑物。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部门没收了上述建筑物。芜湖市政府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给予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蒋小洪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李先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芜湖长航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朱胜才行政记过处分。(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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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芜湖长江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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