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船舶安全质量将评五个等级

2011-04-08 08:14 | 南方日报 公告公示


4月6日,从佛山海事局获悉,海事部门实施船舶质量控制逐步淘汰低标准船舶,将为石油公司择优选船提供依据。
高明海事处王黎明副处长介绍,高明海事处与中油高富公司昨日签署了“船舶质量控制合作”备忘录,组建技术评估小组对中油高富公司16艘原油承运沿海油船进行质量评估,将船舶安全质量分为A、B、C、D、E五个等级,并明确了每个等级船舶的跟踪处理措施。对于质量等级好的船舶,海事部门将适当延长检查周期,减少检查内容,而对于评级较低的船舶将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中油高富公司副总经理吴健林表示,船舶质量控制将石油公司的选船话语权、海事部门的技术权威性和航运企业的公平竞争意愿结合起来,根据评估结果,评定等级较低的船舶将逐渐被排除在公司承运船舶之列,石油公司从而实现择优选船、安全发展。
据悉,经过一年的试运行,船舶质量控制配套的检查指南、评价模型、管理措施已基本完备,将在整个佛山辖区推广。
END

关键词: 佛山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