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船厂船舶下水业务遭强揽
2011-04-26 08:05 | 中安在线 在建新船
几名社会青年,一无资质,二无设备,三无经验,欲强揽船舶下水业务,在遭到厂方拒绝后,竟“迁怒”于“对手”而将其打伤。日前,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4月10日下午14时许,无为县公安局二坝派出所接到辖区远东船厂颜某某报警称:有几名年轻人在该船厂内打伤了船舶下水人员何某某。警察到达现场后,初步了解到:该镇某村的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远东船厂内强行要求承包船舶下水业务,因船厂没有同意,王某某等人便将何某某打伤。4月14日,王某某、姜某某分别在其家人陪同下来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王某某等人曾搞过船舶下水业务,但因其资质、设备均达不到要求,2010年10月,他们在远东船厂内承包船舶下水时,未能将船下水成功,由此给船东造成了物质损失达十几万元。 4月21日,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已被无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