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亮点纷呈
2011-05-16 08:11 | 国际船舶网 船市观察
长江航务管理局消息,2009年10月1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长江沿江八省二市发布了《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推进长江干线船舶标准化的总体工作目标,即到2013年底,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提高10%以上,长江干线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
《实施方案》颁布后,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根据交通运输部授权,加强统筹协调,相关省市全面启动了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为掌握各地船型标准化推进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1年3-4月,长航局组织专班到部分省市专题进行了走访调研。调研组认为,各省市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别是有些省市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品质,亮点纷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江苏:健全六大网络 船型标准化取得新成效
江苏省运管局根据京杭大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经验,结合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六大网络,取得了推进工作新成效。
一是严密的工作网络。江苏省采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形式,在省市县建立了集运政、海事、船检人员一体的船型标准化工作专班,由上而下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工作网络。同时,以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的方式,逐级落实目标任务,为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强大的宣传网络。宣传职能部门牵头,运管、海事(船检)、港口、航道等单位联动,组成一张强大的宣传工作网,采取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方式,在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在各市召开了辖区航运企业负责人政策宣讲会,部分基层船型办登门走访、深入船企面对面宣传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经济政策措施,使标准化工作深入船民心中。这些举措赢得了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详实的数据网络。江苏省按照长江干线老旧船舶数量、吨位、类型、建造时间、报废时间等情况分类统计归档,建立了详实的老旧船舶数据库。据此分析拆解收益,对比旧船交易价格,掌握船舶拆解真实意愿。
四是严格的监管网络。江苏省通过试点,探索船舶拆改技术要求、报废标准以及大吨位船舶及油船拆解工作规范,推广应用拆解现场3G视频监控系统。为强化船舶拆改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江苏省制定了《船舶拆解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化工作指南》,用以规范船舶拆改申办、船舶资料审查、现场监督、文书制作、文书档案管理、补贴预算管理、补贴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标准。在关键节点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如实行开工、完工报告制度,船舶数据库锁定制度,船舶拆解补贴告知、公示制度,网络纸质流程同行制度,文书归档制度等。
五是先进的信息网络。为方便基层组织与航运企业,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江苏省升级改造船型标准化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运财两部门"一网通"。"一网通"具有六大功能体系,包括:船舶信息管理、拆改申请、审核审批、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公示及进度调控,减少了办理纸质文档的等待时间,实现了对整个拆改过程的数据跟踪,做到了全程监控透明。
六是便捷的服务网络。江苏省通过一线窗口单位,把政府的关怀、诚意及时传递到每个船公司。部分市县级财政部门在船型办设点联合办公,为航运公司提供"一门式服务",应船民要求推行"上门服务"、"异地拆解服务",实行"AB角"工作制,做到了船民有难能解、有求必应,极大地提高了船东、船民的参与度。
安徽:创新推进工作模式 提升船东参与积极性
安徽省共有4437艘老旧船舶需要拆解,占长江八省二市的三分之一强,任务重、时间紧。为此,安徽省港航管理局根据《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和长航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安徽省船舶拆解改造工作规范》,各地市港航局向下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业务科室、港航管理处职责,规定了船舶拆解申报与资金发放流程、资料审查与现场监管要求,规范了档案管理。并健全工作机构,建立标准化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的工作局面。
同时,注重推进工作管理模式的创新,如芜湖市试行了先注销船舶证书后拆解船舶的方法。即:船舶所有人与港航处签订承诺书,与船厂签订拆解合同,船舶上拆解船台后,在海事、运管、船检等部门办理船舶登记证、营运证、船检证注销手续,凭注销证明向港航处提出进场检查申请,经港航处工作人员审查签字后船厂方进行拆解施工,要求船舶不上船台不受理注销。这不仅避免了船舶申请拆解后,船舶所有人利用待拆的时间恢复经营活动,打乱拆解计划与进度;还缩短了船舶船龄计算结点,有利于船舶所有人拆解补贴最大化,调动其拆解积极性。
江西:开好前门 完成省内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制定
江西省在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中,为规范定点拆解船厂秩序,明确了老旧拆解定点船厂的认定条件:一是资质条件,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取得船舶修造类三级三等企业法人营运执照,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二是设施条件,具有专用工场、船台或船坞,拖船设施;三是设备条件,备有5吨以上起重设备,交直流电话机、气割设备,防污设备;四是人员条件,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持证焊工、3名钣金工和1名电工,专职安全质量检查员。只有达到上述四个条件的船厂,才能被确认为定点船厂。
江西省自筹资金200余万元,完成了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研究制定,于2009年12月发布了省内普通货物、集装箱、化学品船、油船四类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其中普通货物船主尺度系列14个,覆盖100吨至5000吨货船;集装箱船主尺度系列4个,覆盖33TEU至202TEU集装箱船;化学品船主尺度系列6个,覆盖200吨至1500吨化学品船;油船主尺度系列7个,覆盖100吨至1500吨油船。并组织研发了部分标准船型的技术方案,尽力为本省船型标准化工作"开好前门"。
河南:创新服务管理 真心实意为船民解忧
河南省多数航运企业的船舶长年在长江中下游从事运输生产,为节约船民的时间与费用,河南省港航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异地拆解。一是认真考察后选定异地定点船厂,在河南籍船舶比较集中的江苏、湖北地区,考察外省已经认定定点船厂资质、收费、设备等情况,选定资质优良、安全规范的船厂,报河南省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认可。二是适当集中异地船舶,批量拆解,并派员进行现场集中监管。三是在拆解现场为船民搭建临时帐篷,解决拆解施工阶段船民生活的临时过渡。
由于船舶拆解给部分船民带来了继续从事运输生产(拆了旧船建不起新船)、落户等困难和问题。河南省港航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市级港航管理部门,一是开展了银企搭桥,组织船民与邮政银行、农业银行座谈,协调解决新建船舶贷款和财产抵押贷款。二是大力宣传、创新服务,积极争取地市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为部分船民办理了养老、医疗保险,为响应政策拆解老旧船舶的船民真心实意解决后顾之忧。
重庆:试行运力调控硬措施 全力推进船型标准化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公布拆解定点船厂,与各区县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长江省际普通货船运力调控的管理办法,即:对2011年2月1日前安放龙骨的船舶办理登记手续;有老旧船舶的企业办理新增运力的,需拆解同样数量的老旧船舶;无老旧船舶的企业可办理新建船舶登记;全年新增船舶数量不超过拆解船舶数量。据了解,这一管理措施将在长江全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