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计时推进

2014-04-21 07:23 | 交通部网站 船舷内外


到2015年年底,航行于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的江苏籍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0%,江苏籍航行于三峡库区和京杭运河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或集中回收处理率)达到100%……日前,《江苏省“十二五”时期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为航行于长江干线、京杭运河以及淮河的江苏籍运输船舶实施船型标准化工作排出了时间表,江苏内河船型标准化进入倒计时。

京杭运河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年底,江苏籍标准化船舶占其内河运输船舶总吨50%以上,其中航行于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的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0%,基本实现内河客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型的标准化;平均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4%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15%以上,江苏籍航行于三峡库区和京杭运河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或集中回收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内河达到50%;江苏籍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800载重吨,其中,航行于长江干线船舶达到1600载重吨,航行于京杭运河船舶达到500载重吨,航行于其他内河船舶达到300载重吨。

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禁止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通过京杭运河苏北段船闸;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通过京杭运河苏北段船闸;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水域航行。

LNG船优先过闸

《实施意见》提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使用LNG清洁能源的船舶享受优先过闸且不加倍征收过闸费的优惠政策。

今年,江苏计划全面完成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并启动“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将鼓励京杭运河过闸小吨位船舶、超大吨位非适航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加快现有单壳化学品船、单壳油船的改造和拆解。同时,继续加快LNG加气站布局规划建设,同步推进LNG储备保障能力建设,为运输船舶使用LNG清洁能源提供稳定气源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十二五”期,江苏将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拆解改造老旧船舶等落后船舶,积极引导企业建造标准船型,禁止建造非标准船,提升内河船型标准化率。推广建造LNG清洁能源船舶等示范船,鼓励现有运输船舶加快LNG清洁能源改造,促进船舶节能减排。

END

关键词: 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