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布

2011-05-24 07:57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据悉,该《目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新《目录》在鼓励类船舶项目中要求,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要按绿色、环保、安全要求优化升级,开展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开发、建造。
在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性能船舶以及特种船舶方面,新《目录》鼓励发展10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LNG)船、1.5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国际海事组织Ⅱ型以上化学品船、豪华游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鼓励发展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1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火车渡船、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海洋监管船等特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鼓励发展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翼船、气垫船、穿浪船等高性能船舶,豪华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在海工装备方面,鼓励发展120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1500米及以上深钻井船、1500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鼓励发展15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1500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LNG–FPSO、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鼓励发展万马力级深水三用工作船、1500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米水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车安装船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同时,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修理与改装,水下潜器、机器人及探测观测设备也属于鼓励发展项目。
在船舶配套产品方面.鼓励发展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以及高强度船舶用宽厚板、海洋工程用钢、船舶涂料、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等产品。在海工配套方面,鼓励发展动力定位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采油系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在造船技术方面,鼓励发展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化、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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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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