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基在华身陷“提价门”
2009-02-20 09:29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航运龙头企业提价惹争议
此外,马士基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无法承受的费率和不断增加的需求将促使费率上调。“在2008年第4季度,本行业遭遇了欧洲至亚洲贸易的运费率下跌。这一趋势已持续至2009年。此外,到目前为止,许多迹象表明,由于英镑和欧元相对于其他货币的疲软,贸易需求不断增加。作为需求不断增长导致成本上升的结果并为了确保运费率能够承受,马士基航运公司将宣布上调欧洲至亚洲货物出口的货运费率。
马士基的提价行为随后遭到了广东进出口企业和货主的抵制。2月上旬,广东省外经贸企业协会暨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发出倡议书,表示坚决反对马士基公司的这一行为,要求各会员企业在与马士基公司谈判运输合同时,据理力争,明确指出马士基公司提高THC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强烈要求马士基公司纠正这一行为。
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副会长潘志恒说,马士基这次提价,20英尺的集装箱上调28.3%,40英尺的集装箱上调33.9%,我们认为此举在三个方面违反了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应坚决反对和制止:
首先,违反了中国交通部、商务部及发改委三部委此前对THC的调查结论,集装箱码头作业费“属于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既然是运费的组成部分,就应以运费的形式收取,而不能在运费之外另行收取。
其次,没有按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按照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运价须按有关条款报备。而马士基公司却在未履行报批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单方大幅度增收THC。
第三,三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我国法律以及三部委对THC调查结论中关于调整运费、附加费应与货主组织协商的规定。马士基此次加价行为既未征求中国货主组织的意见,也未与中国广大货主进行任何协商,而是单方面强行提高THC收费。
外贸成本增加 矛盾何时解
从2002年开始,多个班轮公会和航线协议组织联合行动,在我国征收除集装箱班轮运费之外的码头作业费(THC)。
2007年3月以来,在中国南方港口经营亚洲航线的四个运价协议组织,陆续向中国货主发出通知,拟分别从2007年5月15日起提高中国南方港口THC收费水平,遭到货主的一致反对。交通部经调查后出具《处理意见》认定,有关组织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协议无效,撤销其订立的自2007年5月15日起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协议。有关组织还因此受到了相应处罚。
马士基公司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THC的争端的确有好几年了。目前,在中国大陆征收THC的公司中,既有外国航运企业,也有中国的国有航运企业。马士基航运所征收的THC费用标准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马士基公司给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回函称,对THC所做的调整是马士基航运公司的独立决定,在实施THC的调整以前已向有关方面进行了报备,也向市场公布了有关的信息。
目前,双方争议仍在持续当中。但加收的THC,已经成为部分进出口企业必须考虑的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