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委联合发文支持船舶出口
2011-08-23 08:05 | 中国船舶报 船市观察
日前,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要大力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转型升级。船舶行业作为机电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受到高度重视,《意见》指出,要加强重点行业出口指导,制定船舶等25个行业出口发展规划,继续抓好船舶等出口基地建设。据了解,目前,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受商务部委托,正在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十二五”期间船舶行业出口发展规划。
《意见》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继续高速增长,截至2010年,机电产品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机电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依靠低成本扩张、价格竞争的粗放式出口增长模式没有根本改变。
《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的发展目标:一是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出口产品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资金密集型并重转变。二是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推动出口市场结构从以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三是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推动出口企业结构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鼓励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等25个重点行业的100个排头兵企业建立健全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着力培育100家拥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四是逐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推动出口从以产品为主向产品、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第一,要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要加强重点行业出口指导,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等25个行业出口发展规划;加快出口基地建设,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进口贴息政策,加大对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支持力度;加强机电出口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内技术标准在海外的推广应用;推动出口产品品牌建设。第二,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出口市场结构。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海外营销网络和售后维修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重点市场的投资,扩大海外生产规模,贴近销售市场,带动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第三,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加强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出口市场秩序的有效机制,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第四,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出口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鼓励国内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出口提供信贷支持,支持船舶、电力、通讯、铁路、冶金等装备制造业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融资支持力度,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第五,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