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局开展长江干线现有船舶选优

2011-08-31 08:03 | 交通部 公告公示


记者从上周结束的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全国内河船舶标准化总体工作方案》的工作流程确定,长航局将组织长江干线10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长江干线现有船舶进行简统选优。
目前,长航局已委托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研究制定了《长江中下游现有船舶选优评价指标体系》及配套的《操作指南》。从9月开始,长航局将组织开展长江中下游干线的现有干散货船、集装箱船、液货船及江海通航干散货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的选优评价。
长航局副局长阮瑞文要求,沿江各省市船检机构和中国船级社下属机构要认真宣传,积极引导,鼓励航运企业根据船舶营运实践,推选本企业各类优秀船型,提交船舶选优评价申请,提供评价选优所需的相关资料;指导航运企业运用指标体系对拟提供选优船型进行初步评价,并提供相关评价报告;开展各类优秀船型的评估、比较,并向长航局推荐同类型船舶中较优秀船型。
对推选出的优秀船型,长航局将组织行业专家对提供各类优秀船型进行评议、比较,推选并确定优秀船型,提出改进、完善及提高的建议。在报经交通运输部报备同意后对外公布各类优秀船型方案,供船东选择,引导新建船舶安全、环保、经济性能的提升。(周永峰)来源长江航务管理
END

关键词: 长航局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