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整合小船厂保护岸线资源
2011-09-05 08:17 | 扬州网 国内造船
【提案】 大桥镇政协工委曹正宇、蔡平、程煜委员提出,江都市现有使用长江岸线的船厂中,固定资产2亿元以下、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小船厂有5家,占用岸线约1.3公里。5家小船厂普遍存在投入产出较小、生产条件落后、安全隐患多、批复手续不齐全等问题。
建议:对不符合整体规划和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的修造船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各项审批手续完备,但单位岸线产出较低的中小船舶企业,采取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重组、兼并、参股、收购,推动船舶企业的联合和整合,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追踪】 接到该提案后,市经信委进行专题调研,严把船舶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关。根据市船舶修造行业整治整合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各职能部门未新批船舶修造项目,同时对长江及夹江新建船舶项目严格把关,岸线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米,新建项目投资规模不得低于2亿元,岸线产出效益不低于300万元/米,年造船能力不低于50万载重吨。
4月25日,江都市船舶修造行业整治整合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大桥、邵伯、真武、樊川等镇及交通局提出的2011年整治整合对象进行了联合审查。目前,对长江及夹江岸线的小造船厂,大桥镇已启动对鸿运、红珍、永盛3家小船厂的整治程序,拟将整治后腾让出的岸线用于中海工业钢材集配中心项目;对神海船业的新上项目,大桥镇已责令企业停止施工,下一步拟采取收购、兼并等措施进行整治整合,腾让出的岸线及土地资源拟用于物流项目。
记者了解到,江都市将积极引导全市船舶修造企业进行重组、兼并、参股、收购,推动船舶企业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壮大产业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利用先进企业的技术、管理优势提高产业整体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根据船舶整治整合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现有船舶企业实行贯标,提升内部管理质量,科学定位产品层次,理顺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