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4艘海上垃圾回收船正式启用

2011-11-10 08:18 | 温州网 公告公示


日前,温州市洞头县在保护海洋生态方面再出新招,正式启用4艘海上垃圾回收船,对重点港口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进行维护。
据了解,这4艘船将在东沙渔港、鹿西渔港、洞头中心渔港等重点港口及港口周边海域进行废弃固体垃圾回收,每次回收的垃圾清理上岸后,再由环卫所对垃圾进行后续处理。
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还将在港口及周边海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垃圾回收船进行考核,经该局认定后的垃圾回收船还可获得一万元的补助。
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自2005年起,我县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有效尝试。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海洋生态修复资金1000余万元,增殖放流真鲷、黑鲷、荔枝螺等各种鱼贝类苗种630多万尾(粒),建设人工鱼礁9万立方空体,建成海洋牧场示范区150公顷。
据悉,该县还设置了5处船舶废油水回收点,配备4艘废油回收船,尽可能减少海上作业对海区的污染,以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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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洞头垃圾回收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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