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助推船舶产业

2011-11-10 08:19 | 国际船舶网 国内造船


据海关总署消息,近日,烟台海关辖区内的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中海油服创新号”正式交付使用。这是中集来福士一年内连续交付的第5座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标志着其成为国内首家具有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批量交付能力的企业。
近年来,以海洋经济为基础的“蓝色经济”已经成为烟台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此,烟台海关创新管理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通关监管改革步伐,逐步建立起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又适应多元化发展要求,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有机统一,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海关监管制度,推动了烟台“蓝色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在这其中,扶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快速发展成为烟台海关助推“蓝色经济”的着力点。该关辖区内的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内以设计、建造海洋工程装备以及其它特殊用途的船舶为主导产品的龙头企业之一,此次钻井平台的交付,更是标志着该公司跨入“世界海工俱乐部”的先进行列。“我们公司之所以能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烟台海关的个性化优质服务给了我们大力的支持!”来福士公司业务经理周明深有感触地说。
早在钻井平台立项初期,烟台海关就实行重点项目责任制,指定具体联络人,为企业提供耐心周到的政策咨询服务,从备案审批、商品归类、料件进口到项目的投产运营,提供一站式服务。钻井平台建造所需的特种船舶进口料件近千种,大多数都是比较少见的特殊设备,给产品归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为了不耽误企业生产,烟台海关的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及时完成进口料件的备案,使得各种料件能及时的投入到钻井平台的生产中。
除了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支持外,烟台海关还积极稳妥地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由于船舶行业生产周期长、料件价值高,难以适用海关对加工贸易手册执行期限的规定,需要多次申请展期并缴纳风险担保金。为此,烟台海关积极和上级海关沟通,在确保监管到位的前提下,为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展期免征风险担保金,仅此一项就为企业节省了数千万元的流动资金。
烟台海关还创新管理手段,利用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企业提供便利。为方便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烟台海关对该公司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采取该模式后,企业不再需要逐合同来海关备案、核销,通过计算机网络足不出户就可向海关申领电子账册及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有关料件、成品自动记入电子账册进行滚动核销,从而实现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无干扰”监管。今年7月份,烟台海关又为该公司建立起山东省首个“海关特殊行业电子帐册”。采用这种新的监管模式后,海关将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分类为“主料”、“非主料”并实施不同的监管,加快了料件的核销周期。企业还可以享受成品出口后再申报单耗以及保税料件可在集团公司内部调拨等优惠措施。这不仅使海关监管模式与企业内部管理衔接的更为紧密,也有利于此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开展保税加工业务,成为关企合作双赢、和谐发展的又一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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