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事为船舶办理“身份证”
2011-11-14 09:04 | 海事处 地方海事
近日,由江苏通洋船舶有限公司建造的“30米级海事搜救艇”被正式授予了船舶识别号,这也是今年以来常州海事处为该船厂成功办理“身份证”的第十艘船舶。
船舶识别号又称船舶身份证,由2位英文字母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是标明船舶身份、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根据去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的规定,2011年1月1日后新建船舶应当在安放龙骨或者处于相似建造阶段后10个工作日内,向船舶建造地(在境外建造的,向拟申请登记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识别号。
据了解,《船舶识别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常州海事处得知江苏通洋船舶有限公司有多艘船舶在建,本着“把服务门槛降到最低,把服务水平攀升至最高”的工作理念,主动上门走访。5月初,常州海事前往船厂实地调研,发现多艘新建船舶已超过安放龙骨10个工作日,立即将此情况反映给上级部门,经批获准同意后,海事协助通洋公司提供完整、准确的各类材料,并及时登录内网系统录入准确信息,向部海事局提交识别号申请。5月12日,包括“航迅102”在内的7艘船舶顺利获得船舶识别号,从申请到办理仅花费了2个工作日。这为船舶顺利交付赢得了时间,为后续办理船舶国籍登记、所有权登记等手续迈过第一道重要的门槛。
不仅如此,常州海事处还提供上门培训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掌握船舶航运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责任的同时也化解企业经营的风险,提高本土港航企业的综合竞争水平,为常州辖区航运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