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一船厂3名施工队长被拘留

2011-12-13 07:59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12月12日上午,马鞍山市和县一造船厂3名施工队长徐某、杨某、冯某因指使他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该造船厂占地约3000平方米,拥有员工100余人,焊工占50人,其中装配焊工和电焊工各有25人,分属于3个施工队。经调查,这些焊工全是从外地招聘的,其中有近20人没有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证书,也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操作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这3名施工队长明知工人没有岗位资格证书,却依然令其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已经触犯了消防法律条文。和县消防部门对这3名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据悉,目前该造船厂已经将没有岗位资格证书的工人全部辞退。
END

关键词: 和县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