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船舶获国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资质
2011-12-26 08:37 | 广州海运 船东动态
近日,从交通运输部网站上传来喜迅,广州海运下属的广州三江船舶防油污工程公司(下称三江公司)申报的国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一级资质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批准文号:交通运输部海船舶〔2011〕874号;证书编号:09-1006;2011年12月16日生效,有效期三年;服务区域:广州港及近海水域。)
交通运输部4号颁布以来,广州海运把握机遇,经请示集团批准,将三江公司与净海公司合并重组,以重组后新的三江公司名义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一级资质。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公司成立了三江公司资质申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过紧张有序的准备,11月8日和10日,三江公司通过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专家组的资料审核及现场评审,并于12月16日获得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一级资质证书。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一级资质的获得,为三江公司实现跨跃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江公司将借助于中国海运的政策扶持和各专业船公司的内部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油污水处理设备,形成海洋防污、清污、船舶清舱、油污水处理等完整的作业服务链,快速发展成为中国海运主营船队在华南的保障性、服务性配套企业。同时,也为保障珠江口及近海水域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