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
2011-12-29 08:56 | 中国水运报 公告公示
为真心实意为船民解忧,了解船东意愿,长航局组织开展了船型标准化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15次,听取意见,开展专题研究。他们还召开了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措施。目前,重庆、湖北、河南、江西、江苏等5省发布了资金补贴办法,四川、重庆、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6省市确定的定点船厂已对社会公布,江苏省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并拨付。在组织开展《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长航局会同重庆市、湖北省港航管理部门,成功实施三峡库区非标准滚装船退出市场。由继续营运的公司支付补偿资金1.26亿元,使28艘48车位(含)以下非标准载货汽车滚装船自8月1日起退出库区市场,三峡库区滚装船标准化率从38%提高到了51%,成为“政府引导、行政调控、企业协商,市场运作”推进船型标准化的成功案例。
为方便船东船员,安徽省港航管理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他们组织人员,帮助解决船东、船厂遇到的实际问题。他们采取多批次确认拆解船厂,就近服务船东的工作方式。根据拆解船舶分布较散的现状,他们先后公布了四批定点船厂,总数达145家,使船东可以在综合考虑拆解成本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船厂实施船舶拆改。他们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方便措施,推行船检、海事、运政等部门一站式服务。在资金支付上,做到以人为本,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与安徽省财政积极协调,财政将补贴款直接拨付到各市港航局,由港航局统一审核、直接支付,极大地缩短了资金支付周期,解船东燃眉之急。
在船舶拆解改造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安徽省港航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政策创新促服务提升。他们完善监督机制,纪委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审核、审批程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船舶拆解改造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打消了广大船东的疑虑。由于该省有大量船舶长期在江浙沪等地营运,他们在异地拆解政策上进行了一些创新:对省内跨市拆解的船舶,在进厂时由船籍港所在地港航管理部门实施现场监管并进行第一次拍照,以后的现场监管和二、三次拍照委托船厂所地在港航管理部门实施,方便船东,降低管理成本;对确实有需要在外地拆解的船舶,由当地定点拆解船厂与船东签订合同,在船厂借场地实施拆解作业,租借费用由船厂自行承担,监管人员赴外地产生的费用由省港航局承担,这样船东负担极大降低,他们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最大保障。
河南省多数航运企业的船舶也长年在长江中下游从事运输生产,为节约船民的时间与费用,河南省港航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异地拆解工作。在河南籍船舶比较集中的江苏、湖北地区,他们派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已被当地认定的定点船厂的资质、收费、设备等情况,他们从中选定资质优良、安全规范的船厂,作为河南籍船舶异地定点拆解船厂,报河南省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认可。对于相对集中的异地船舶,在进行批量拆解时,他们派员进行现场集中监管,并在拆解现场为船民搭建临时帐篷,解决拆解施工阶段船民生活的临时过渡。
由于船舶拆解给部分船民带来了继续从事运输生产、落户等困难和问题时。河南省港航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市级港航管理部门,开展了银企搭桥,组织船民与邮政银行、农业银行座谈,协调解决新建船舶贷款和财产抵押贷款。积极争取地市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为部分船民办理了养老、医疗保险,为响应政策拆解老旧船舶的船民真心实意解决后顾之忧。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公布拆解定点船厂,与各区县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长江省际普通货船运力调控的管理办法,即:对2011年2月1日前安放龙骨的船舶办理登记手续;有老旧船舶的企业办理新增运力的,需拆解同样数量的老旧船舶;无老旧船舶的企业可办理新建船舶登记;全年新增船舶数量不超过拆解船舶数量。据了解,这一管理措施将在长江全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