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谈船舶“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01-12 08:13 | 中国船舶报 船市观察


《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17个重点行业规划之一,是指导我国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规划》正式出台之际,本报记者专访了主要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请他对业内人士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作为我国船舶工业在“十二五”时期的行动纲领,本次《规划》出台的意义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东: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是军民结合的战略性产业,是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支柱产业。船舶工业对机械、电子、钢铁、化工、航运、海洋资源探采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均有较强带动作用,并与我国国民经济135个产业部门中的113个部门直接关联,关联面高达84%。因此,《规划》的编制首先再一次突出体现了船舶工业战略性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规划》的出台更是国家意志的明确要求和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将船舶工业列为重点发展产业的具体举措。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船舶工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针对船舶工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6年国务院通过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又专门制定出台了《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表明建设世界造船大国和强国已经成为国家意志。“十二五”期间,通过《规划》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能够更好地促进船舶工业发展。
此外,《规划》的制定是解决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我国船舶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然而,伴随着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国船舶工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也越发突出。“十二五”期间,国际大环境对世界船舶工业的影响将进一步加大,我国船舶工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挑战。因此,制定出台《规划》,明确新时期船舶工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不仅是抢抓历史新机遇,抢占竞争制高点,从而实现造船强国宏伟目标的现实需要,更是推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确保产业实现平稳可持续增长的内在要求。
记者:作为五年发展规划,既要高屋建瓴,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是如何把握其尺度的?
李东:为了让《规划》既有战略性指导意义,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具体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几项原则。一是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规划》对“十二五”期间船舶工业各领域发展作出了系统部署。根据不同业务领域发展阶段的差异和市场形势的变化,提出不同的指导方针。对于船舶制造业务,提出要在做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强、做优;对于船舶配套业务,提出要加快发展步伐,加大发展力度,改变其发展滞后于造船业的局面;对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这一新兴业务领域,则提出要充分运用船舶工业在装备制造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着眼当前,兼顾长远。一方面《规划》的编制着眼于当前金融危机对船舶工业影响的进一步显现,与《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指导方针和政策相衔接;另一方面着眼于建设世界造船强国的宏伟目标,抢占后危机时代竞争制高点,为“十三五”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提出要加快科技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促进行业稳定持续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明确方向。与“十一五”规划相比,“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主要任务的阐述上采用了专栏的形式,分门别类地列出了技术改造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产业布局、造修船业重点产品及技术、船舶配套业重点产品及技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产品及技术等,使重点更明确具体。
四是政策合力,注重引导。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各部门职责分工,从船舶行业管理的要求出发,充分推进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充分运用行业管理各类手段,注重与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的衔接,明确发展方向,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和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此次《规划》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与2006年国务院批准的《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如何衔接?
李东:《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世界造船强国的战略目标,在“十一五”实现产业规模跨越式增长和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船舶工业发展从主要依靠生产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从主要追求规模和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率和效益转变,从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转变。因此,《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质量和品牌,更加注重效率和效益,做强做优船舶制造业,大力提升船舶配套业,加快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努力实现由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的转变。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原国防科工委共同颁布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中长期规划》是指导船舶工业“十一五”、“十二五”发展的总纲领。“十一五”时期,在《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船舶工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绩,大幅超额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经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船舶工业重点发展方向、整体环境及内外部形势较“十一五”初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产能不足问题已经不是制约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主要矛盾,而随着国际船市由高度兴旺期进入调整期,有效需求不足已经成为市场基本特征,科技实力、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等将成为竞争的更主要因素;与此同时,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人民币汇率、原材料和设备价格波动加大,主要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十二五”期间需要下大力气着眼于产业转型升级,要把重心放在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上。因此,本次《规划》是《中长期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具体展现,在总体要求和方向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在主要任务及手段、措施等方面都更加突出了全面做强的迫切要求。
记者:《规划》确定的“十二五”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您认为业界应该如何去实现?
李东:《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船舶工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国际造船市场份额稳居世界前列,成为世界造船强国。重点提出了科技综合实力跃居世界前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率效益显著提升、配套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等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一是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设计水平和能力,突破基础共性及核心关键技术,建设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二是加快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兼并重组,积极发展现代船舶制造服务业,促进产业价值链的整体跃升。三是实施品牌和质量提升战略。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建立行业准入制度,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四是打造高效的船舶制造体系。推进精益造船,加快信息化建设,发展中间产品专业化制造,提高绿色造船水平。五是优化生产力布局。重点依托骨干企业推进资源要素的集聚化发展和结构升级,不再进行新的大规模布局建设。
《规划》集中了全行业的智慧,是“十二五”期间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规划》的贯彻与实施需要我们全行业同仁团结奋斗、齐心协力,因此《规划》发布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未来5到10年是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又一个关键时期,产业将进入由大到强的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艰巨任务。我希望各地方船舶行业管理部门、各船舶企事业单位在《规划》的指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紧紧抓住“调结构、转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利用市场调整期所产生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产业升级,促使我国船舶工业的比较优势加速转变为综合竞争优势,加快实现造船强国目标。(桂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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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李东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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