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题论证

2009-03-25 21:51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近日,由上海市环科院承担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编制项目——《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沪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科技司组织召开的开题论证会。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本市重点发展的现代制造业。原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84年颁布,已实施多年,对我国船舶工业污染防治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船舶工业正在经历跨越式发展,修订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促进我国船舶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近年来上海市环保局配合组织市环科院、监测中心、上海交大、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承担了数十项国家环境标准编制,并积极参与大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环保部标准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船九院、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上海交大、中船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环境监测中心和外高桥造船公司等单位专家参加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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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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