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允许大船企参与金融租赁公司

2009-03-26 23:32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据早报记者了解,上海将着力发展现代航运支撑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支持开展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高端服务。积极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探索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为航运金融、物流等航运服务,以及航运制造业提供融资服务。

同时,上海还将允许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稳妥地开展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解资金和发行债券业务。积极研究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航运企业等在上海成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优化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环境,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统筹研究从事国际航运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问题,以及进出口企业海上货物运输保费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秘书长、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真虹认为,此举意义重大。“包括中远集团、中海集团等多家大型的航运企业都将保险投在国外的一些保险机构,形成了大量资源的流失,特别是税收流失。”

而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建文认为,这是要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必经过三个步骤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首先我们要吸引大量的船企来上海登记注册;第二步,带来一系列的高端服务的衍生;第三步,才能实现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他认为,“如果没有了海事保险、海事仲裁、海损清算等支持,即使有了很多的船企来到洋山港靠岸,出了状况,也没有办法处理。”

据了解,目前陆家嘴功能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四分中心设立了海事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海运金融服务业、海事法律咨询业、海事信息服务业和船舶及港航工程研发产业发展,同时,计划建设海事服务产业聚集园(楼)区,引进国内外专业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机构(公司)、船舶交易和租赁公司、海事律师事务所、海事仲裁和公证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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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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