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整治配套趸船建造工程招标
2012-03-06 22:11 | 公告公示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受长江航道局的委托,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长江中游界牌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金口航道处50米趸船建造1艘,大沙航道处40米趸船建造1艘。
2.2本招标项目:长江中游界牌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配套趸船建造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A.B包:
包号类型数量尺度
A包50米钢质趸船1艘50米×11米×2.3米(总长×型宽×型深)
B包40米钢质趸船1艘40米×10米×1.8米(总长×型宽×型深)
分别拖带送达业主指定地区码头并配合用船单位完成趸船锚泊定位。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申请人可以就上述两个包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两个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但每个合格的申请人最多只能被授于一个包,业主将与各包中标人签署
合同来完成本项目全部趸船建造的工程。
3.申请人资格
3.1资质条件:申请人必须为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申请人须:
(1)具备造船省科工办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国家有权部门认定的同档次建造资质;
(2)应提交建造同类船舶生产技术资质证明;
(3)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认证在有效期内);
(4)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2财务要求:
(1)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不得有亏损;
(2)申请人2009年、2010年、2011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近三年内平均营业额1500万元以上;
(4)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建造过同类型船舶,且使用情况良好。
3.4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
3.5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造船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近三年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
4.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的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加50元手续费(含邮费),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机构将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概不负责。
联系人:赵盈
手机:13521782734
电话:010-63891720
传真:010-63891730
邮箱:xuruo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编:100049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