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TC将加订新船满足原油出口

2012-04-17 13:25 | 国际船舶网 集运市场


 

据路透社报导,伊朗国家油轮公司(NITC)正在扩大其油船队。该公司将在5月份接收12艘超大型油船的首制船,这对伊朗这个石油输出国成员国来说非常罕见,由于西方国家新出台的制裁限制了伊朗的运油船队,伊朗不得不依靠自己的船队。

据悉,这些将接收的新船单船可运输原油200万桶。由于欧洲政策,运输伊朗原油的航运公司大幅减少,而这些新船将大幅增加伊朗国家油轮公司的运力,弥补其他航运公司造成的损失。

从7月份开始,欧盟将禁止欧洲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护运输伊朗原油的油船,并威胁缩减货运量,同时还要提高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等主要原油进口国的成本。

亚洲石油进口国正在游说欧洲官员,预计将在5月中旬的会议中进行商讨,以便解决这个问题。

设在北京的伊朗国家油轮公司销售代表补充说,这些油船在这种制裁环境下将运输更多的石油,第一艘“Safe”轮油船运力为31.8万载重吨。

业内高管则称,中国两家船厂计划年底前交付另外7艘巨型油船,作为整个价值12亿美元合同一部分的剩余4艘巨型油船计划2013年底前交付。

另一位高管则指出,西方法案对伊朗的造船合同没有什么影响,虽然全部付款还没完成,但到目前为止,伊朗国家油轮公司对造船款的支付没有什么问题。

虽然伊朗国家油轮公司的船队拥有39艘油船,但目前该公司依靠自己的船舶不能完全承担伊朗每日出口的260万桶原油,因此,石油公司要么包租更多的油船,要么自己租船。

据路透社计算,假设伊朗到中国之间一个航程46天一个来回,即使是运力全部用上,没有任何延迟或维护,伊朗国家油轮公司的船队的运力也只能运输伊朗出口原油的一半到亚洲。伊朗国家油轮公司可能还要在已经订购的12艘巨型油船的基础上,再订造17艘巨型油船,才能运输所有出口到亚洲的原油。

失去保险

中国和印度的航运公司经营的绝大多数油船都是由欧洲保险公司保险的。在法案生效后,如果这些航运公司继续利用他们的油船运输伊朗石油,他们需要寻找代替的保险公司。

在伊朗经营的日本船东将看到他们的油船承担的运输范围缩小到现在的范围,并将受到每艘船可以到伊朗运输原油的航次的严格限制。

虽然,日本的保险公司不会受到制裁的直接影响,但他们会依赖欧洲再保险市场来规避他们的风险。

印度、日本和其他伊朗石油的购买大国希望他们的政府插手干预和提供主权担保允许亚洲保险公司代替丧失的欧洲保险。

伊朗门格洛尔炼油厂和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U.K. Basu指出,目前尚不清楚7月1日后该公司将如何获得运输的石油,不过预计很快就会寻找到一些解决方案。

另一个保持将伊朗石油运往亚洲的备选方案将是石油输出国成员国为运输提供海事保险或利用伊朗国家油轮公司的油船。

到目前为止,伊朗国家油轮公司已经向中国两家造船厂各支付了6亿美元造船款三分之二的造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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