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明珠七号”系“违法建筑”
2012-06-04 21:27 | 温州网 船舶动态
明珠七号意外撞上温州大桥
游轮“明珠7号”因为撞击温州大桥而闻名全国,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公众对于游轮合理性的讨论又再一次让这颗“瓯江明珠“成为百姓舌尖上的焦点。环境污染、景观破坏,在脱去光鲜外衣之后,对于生活在江岸附近的居民而言,迎来的是无奈的”灯下黑“生活。
按照描绘的宏伟蓝图,这艘港资性质的五星级游轮将给温州带来的,是一条完整的游艇经济产业链,温州旅游、休闲、商务、娱乐的新新起点。然而蓝图终归只是蓝图,无法代替沿岸居民的实际感官,甚至在严格意义上而言,这艘没有动力系统的庞然大物既不是邮轮也不是游轮,只是趸船,一艘带着规划批文的河道违法建筑。
游轮的负责人用官方的环检报告中一系列的“标准合格”回应了媒体与公众的质疑:噪声污染依照IV级标准,即市区主干道的噪音标准;污水排放依照三类标准,横向比较,重庆市在2011年的游船排污标准定位新游船按一类标准、旧船按二类。用一句话来这颗形容市民用最大的环境忍耐度打造出的瓯江明珠:赏古屿美景、听都市喧嚣、看污水滔滔。
船长158米、型宽30米,高7层的游轮像一幢大楼一般停靠江边,对于沿岸景观的影响显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于附近低层的住户而言,他们的生活从开窗眺望古屿美景改成了出门聆听噪音,引进游轮是为了提升文化品位,可现实的感觉确是:文化的联系被割断了,房产的价值贬低了。
显然居民的担忧是不必要,因为一小群的人的利益诉求在“明珠效应”的光环之下显惨白无力。他们可以选择的,是被代表,或者被表达。就像游轮负责人说的那样:“的对3层以下住户观景会有影响,但影响程度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