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政策支持船舶工业发展
2012-06-06 16:24 | 安徽商报 国内造船
小船厂不支倒地,大船厂勉力苦撑,目前造船业正滑入寒冬。但造船业是座“富矿”,经过测算,造船工业每1万载重吨的生产能力可以带动实现1亿元的产值。日前,安徽省出台一系列支持船舶工业发展政策,尤为突出的是,将充分利用金融手段助推船业大佬“出海”。
培育1户领军企业
船舶工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一条腿。在我国116个产业部门中,有97个产业与其有直接联系,尤以机械、冶金、电子等行业最为密切。但现在,来自于航海运力过剩及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等诸多负面的压力,全球造船行业正处于周期性低谷。
不过,随着世界造船工业从日本、韩国逐步向中国转移,长三角正在成为全球重要的造船中心。安徽作为泛长三角的重要组成部分,800里皖江有340多公里适合发展造船工业,而目前仅开发了1/4。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全省将形成造船能力700万载重吨;培育1户年造船能力10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的领军企业,2户年造船能力5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8户年造船能力2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
推进船舶企业上市
在整个船舶行业处在低迷期的当下,造船业急需“输血”和“造血”。日前,安徽省出台一系列政策,“彻骨寒”的造船业也许“回暖有术”。
新政支持达到投资强度的船舶企业依法取得土地和岸线资源使用权,并可依法进行抵押融资;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信贷倾斜政策,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支持和鼓励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和保险机构参与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活动,为建造中船舶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保险服务;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和对外担保等多种融资手段,为船舶出口提供融资服务。
同时,加强我省船舶业的“造血”功能,推进船舶企业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实施债券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省船舶出口企业制造研发万吨级以上散货船和集装箱船、油船及出口工程船、游船、海洋平台工作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