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连续5年奖励航运企业

2012-07-02 15:32 | 海峡都市报 公告公示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在福州召开促进航运业发展意见的宣贯座谈会上透露,福建省省从今年起,将连续5年对航运相关企业实施奖励政策。

在福建省省沿海新增集装箱远洋干线营运1年以上,且每年挂靠36航次以上的航运企业,按每条航线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由福建省省沿海港口进出的省外海铁联运集装箱,每年给予承揽海铁联运集装箱的货代公司100元/标箱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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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省航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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