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宏造船通过钢质船舶生产企业评价
2012-07-20 16:22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近日,浙江长宏造船有限公司通过了二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评价,这是温岭第五家船舶生产企业通过此评价。
此前,浙江金港船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振兴船舶修造厂、浙江天时造船有限公司、浙江合兴船厂先后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均通过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评价。
据温岭市经信局工作人员介绍,这类评价是省经信委的相关负责人与相应的专家来现场评价的。通过此类评价后,经确定级(类)别的船舶生产企业才有在确定的等级类别范围内建造船舶的资质,例如一级Ⅱ类可生产船长大于150m至220m,或空船重量大于5000t至12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6000kw至12000kw的钢质一般船舶;而二级Ⅰ类可生产船长大于150m至180m,或空船重量大于5000t至8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6000kw至9000kw的钢质普通船舶等。
经级(类)别确定的船舶生产企业每三年还需进行一次复查评价,且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