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与上海共同开拓航运中心

2012-08-14 16:49 | 大公报 船舷内外


 

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政府召开“合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阶段总结推进会”,并举行《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政府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化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根据备忘录,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政府将重点围绕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促进邮轮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同推进沪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为积极应对航运业的困难局面,促进航运业平稳发展,交通运输部在沪发布了三方面政策,助业界应对当前市场情势:第一,允许将融资租赁船舶视作认定企业资质的自有运力,并在上海先行试点。第二,关于促进中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第三,完善管理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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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部上海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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