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太稳定协议组织公布短期费率指南

2009-04-30 15:43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根据2009年4月6日的电子投票,一致同意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成员基于独立的、自愿的基础上采用以下指南:
  TSA成员应努力地尽早结束所有现行短期费率的下调,需给予提前30天的通知,但不应迟于2009年5月15日。
  TSA成员应尽力对所有货物和合同适用以下自愿的、无约束力的最低指导费率,但是不包括经TSA燃油新公式计算的燃油附加费:
  西海岸:1,350美元
  西海岸(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 按照每个堆场的实际成本,但是不应低于1500美元
  东海岸(全程水运): 2,500美元
  芝加哥 : 2,850美元
  孟菲斯市: 3,000美元
  亚特兰大: 3,150 美元(与美西口岸紧连的内陆点)/3000美元(与美东口岸紧连的内陆点)
  达拉斯: 2,650美元
  休斯顿: 2,650美元
  哥伦布市: 3,100美元(与美西口岸紧连的内陆点)/3300美元(与美东口岸紧连的内陆点)
  堪萨斯州: 2,650美元
  圣路易斯: 2,850美元
  纽约(小陆桥): 3,550美元
  上述所有的费率适用于40尺集装箱。建议对于40尺高箱,在上述费率水平基础上,再加收不低于100美元的费用。
  对于目前为止尚未签署的服务合同,TSA成员应尽可能地适用上述建议的费率,如果还不能完全适用上述费率的,那么,也应在不晚于2009年7月1日将上述费率适用于所有服务合同中。
  建议所有合同报价不包括根据新燃油公式计算的浮动燃油费。对于根据托运人自身的燃油公式收费的情况,则建议根据上述指南中最低的费率加上TSA燃油附加费,之后再减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托运人燃油费,以此作为一个基础费率。比如说,如果托运人的公式显示的是100美元的燃油附加费,那么对于西海岸的费率来说是1350美元+TSA燃油费148美元=1498美元,减去托运人的100美元燃油费,则费率是1398美元,不包括100美元燃油费。
  TSA成员应最晚于2010年4月30日之前结束2009年所有的服务合同。
  上述指南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TS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及航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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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泛太稳定协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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