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弃船“LEDOR”轮海上漂一年
2012-11-26 07:57 | 杭州网 船舶动态
一艘载有2.2万吨铁矿石的外国巨轮,在闽抛锚后,船东弃船而去。船上的17名外籍船员因没拿到工资,拒绝靠岸卸货,结果,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将近一年时间。
在厦门海事法院的努力下,万吨巨轮“LEDOR”近日以人民币855万元的价格成功变卖,17名船员的欠薪也终于有了着落。
昨天下午,已有10多名船员从承办法官手中领到了31万多美元的现金。
巨轮抛锚船东弃船而去
“LEDOR”号是阿尔巴尼亚船东所属、船旗国为塞拉利昂的货轮,船员又是叙利亚人。据法官介绍,此案曾引起船东和船员所在国驻华使馆的关注,造成一定的国际影响。
事发时,“LEDOR”号满载我国一家大型国企购买的22000吨铁矿石,从印度出发,驶往江苏途中,于去年10月4日在福建搁浅。因“LEDOR”船龄逾30年,船舶证书均已到期,只得在秀屿港抛锚。
事故发生后,船东安排好1名船长和10多名船员留守后,因缺乏资金修理弃船而去。据介绍,截至2012年6月30日,船东累计拖欠17名船员工资达43.5万美元。
因船东拖欠船员工资连累了中方货主,货主多次要求“LEDOR”货轮靠岸卸货,船员均以没拿到工资为由,予以拒绝。
货主22000吨铁矿石因此一直堆存在“LEDOR”轮上,双方僵持了八个多月。当时,船员们甚至放话说:“必须拿到全额工资后才能卸货!如果要强行卸货,我们就集体跳海!”
于是,老态龙钟的“LEDOR”轮只得满载货物漂泊在秀屿港,成了令当地政府头疼的“烫手山芋”。
船员被困 海上漂了一年
据悉,“LEDOR”轮在港期间,船东仅向船上提供维持生存标准的补给;船员时常断粮,淡水、蔬菜全无保证,一度靠附近渔民接济;船员经常用海水洗漱,导致牙齿、皮肤出现状况;由于长时间无法登陆、孤悬海上,许多船员数度与家人失去联系。
在涉海行政部门多次出面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货主遂向厦门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并强制卸货的申请。今年7月份,厦门海事法院依法扣押了“LEDOR”货轮。
“LEDOR”轮在被法院扣押后,船东完全断绝了供给,三天后,船长即向法院反映燃油、淡水和伙食都将用尽,请求法院援助,并愿意降低要求配合执行。
为保障船员的生活及船舶和货物的安全,厦门海事法院立即要求货主先行垫付了一小笔款项,并协助补给了10吨柴油、75吨淡水和一些食物、生活用品。
僵持不下 巨轮陷沉没危境
当时,承办法官陈萍萍先后多次书面通知货主,建议垫付船舶扣押期间的费用,但货主迟迟不肯垫付。
由于“LEDOR”轮漏水严重,机舱发电机等设备发生故障、无法抽水,如不及时修复,轮船不仅不具备自航、自卸能力,而且有沉没的危险。
情况日益严峻,在这个关键时刻,厦门海事法院果断拍板,主动联系外代公司为LEDOR轮提供服务。随后,外代公司开始为“LEDOR”轮提供代理服务,为该轮代垫油料、物料、船员生活费用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将根据法律规定在船舶拍卖款中优先拨付。
对“LEDOR”轮船员来说,这意味着该轮在扣押期间,供给、船舶修理、船员的生活和健康等都有了保障。
成功拍卖 船员拿到工资回家
由于货主仍迟迟不肯垫付工资,厦门海事法院后来又屡次向其发出通知,督促尽快卸货以尽量减少损失。
与此同时,陈萍萍法官与货主的上级公司取得了联系,指出货主与“LEDOR”轮船东的纠纷久拖不决,会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在法官的劝说下,近日,货主终于将垫付的部分船员工资汇至指定账户。随后,“LEDOR”轮经过两次流拍之后,最终于上个月以人民币855万的价格,变卖给闽东一家大型拆船企业。
目前,全体外籍船员已离船上岸,并陆续离开厦门,飞回叙利亚。
昨天下午,大部分船员已经拿到了工资。因为叙利亚战乱,美元无法进行转账,船员们只能留下代表,到海事法院领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