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资产证券化破冰
2012-12-13 16:54 | 航运交易公报 船舶金融
因资产规模快速膨胀而深陷资金问题的金融租赁公司终于看到了“曙光”.11月19日,中国最大的船舶融资租赁公司--工银租赁宣布,其“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11月12日获中国证监会审批通过。该计划以其国内金融租赁企业首只获批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的地位而备受关注。
据工银租赁研发创新部项目负责人介绍,“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3月份正式启动的,内部代号“凯旋项目”.该计划总规模16.3亿元,分两档,优先级规模15.9亿元,次级0.4亿元,整个期限为2.25年。因逐期还本付息,规模不断减少,折算下来加权期限为1.36年,债项评级AAA,产品管理人为中信证券。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计划是在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公开发行并流通的固定收益产品,因此工银租赁在现有租赁资产中优选了9笔融资租赁款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包括航空、航运、轨道交通、物流等行业。据产品管理人中信证券透露,得益于工银租赁几年来的发展战略及其谨慎稳健的运营特色,与同类产品相比“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质量之优创下以往案例纪录。有业内人士估计,发行这款产品的收益在5%左右,比1-3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下浮近20%.
工银租赁研发创新部项目负责人表示,由于是首次发行,遴选资产非常小心,优先考虑优质资产,以确保产品的高质量、低风险。而此次“入池资产标准”多达十几项,均为“已起租产品”、“公司正常类资产”和“均未设定抵质押限制”等。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获批不仅意味着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开闸,更有利于缓解如今融资租赁公司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问题。
而工银租赁的这单租赁ABS在中国银监会监管的20家金融租赁公司中首开先河,或有更多金融租赁公司跟进。民生租赁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以租赁款收益权为标的的ABS在近期也将获批。除了工银租赁和民生租赁外,交银租赁、招银租赁、兴业租赁、农银租赁四家融租赁公司也正在积极申报租赁ABS.
工银租赁总裁丛林此前曾表示:“如果租赁资产证券化得以发展,那么中国租赁行业的融资渠道就被打通了,这对租赁行业的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当固定规模的资本金不能再扩大时,就是要依靠资产证券化把资产做活。”
“一旦开启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公开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那么对整个行业的推动是巨大的,但目前是否大范围实行资产证券化还未确定。”一位融资租赁公司从业人士表示。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尽管拿到批文已近一个月,但“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未销售。
融资租赁之困
自2007年中国银监会重新批准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以来,中国租赁行业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至2012年9月末,中国银监会监管的19家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达7300多亿元,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租赁资产突破万亿大关,较2007年末增加30多倍。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租赁本身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开始暴露,制约着其发展。
首先是资金困境。融资租赁公司现有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是银行的短期贷款,占融资租赁公司外部资金来源的90%以上,单纯靠银行融资易造成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负债期限严重不匹配。为解决资金来源困局、加强流动性管理,融资租赁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渠道,如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境外贷款、境外发债、银租保理合作等,但受制于各种原因,发债融资远未成规模。同时,由于政策规定的限制,保险资金等较为合适的资金尚不能投资融资租赁。
其次是资本困境。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类融资租赁公司,其资本杠杆为12.5倍(商务部管辖的融资租赁公司为10倍)。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统计的数据,截至三季度末,19家融资租赁公司实收资本611.89亿元,而总资产为7301.93亿元,已达实收资本的近12倍。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要开展新业务,必须要增加资本金或出售原有业务,但这两者均是不可持续的。
再者是资产管理困境。不断增加规模,对融资租赁公司造成很大的资产管理压力。融资租赁公司没有分散风险的渠道,租赁资产的风险随着规模增加在融资租赁公司内部不断积累。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基本上还是一种“只进不出”的发展模式。即使已经与商业银行开展了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与信托公司开展了资产转让业务,但由于此类资产交易业务条件要求较高,并受监管政策和金融市场环境影响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租赁资产的流动性问题。
最后是反周期困境。短期资金支持长期业务形成了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这已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发展中最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比如当市场利率处于上行周期时,融资租赁公司的成本不断上升,期限较长的业务很可能出现收益倒挂的情况;当利率处于下行周期时,融资租赁公司也不能在资金成本较低时运用现有租赁资产进行大额融资,抓住市场机会降低融资成本。
证券化双刃剑
在这样的困境下,许多融资租赁公司将目光放到了兴起不久的资产证券上。所谓的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某一金融机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相对稳定的可预期现金收入的资产,通过一定的资产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变现)的过程。
此前,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主要集中在信贷资产上,而租赁资产不属于“信贷资产”的范畴,信贷资产证券化渠道不适合融资租赁公司。2010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允许租赁资产划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从而进行资产证券化。
租赁资产如能成功证券化后,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非常明显:
首先是租赁资产将具有直接融资功能。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把一批能够产生大规模稳定现金流的租赁资产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把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与资金的提供者直接联系到了一起,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融资压力。
其次是分散风险。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把自有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后,出售给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也把信用风险分散到众多机构投资者手中。对于防范整个租赁业市场巨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最后是缓解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压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成熟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下,被证券化的租赁资产,可以从融资租赁公司“真实出售”,减小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留出空间拓展新的租赁业务,“滚动式”地服务实体经济。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租赁资产证券化能够解决融资租赁公司眼下的诸多问题,但此前国内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也曾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却停滞不前,原因就是融资租赁公司对ABS反应冷淡。
2006年,远东租赁的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交所上市,总规模5.2亿元。然而此后,包括远东租赁在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再也没有进行过资产证券化尝试。
远东租赁航运系统事业部投资总监雕钢向记者表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成本并不低,而且审批手续繁琐,时间也长,一般只有融资渠道非常窄时才会考虑,现在我们在香港上市了,可以很方便地通过香港上市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因此没有必要再发行新的租赁ABS.”
工银租赁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尽管租赁资产证券化放开了,但现在试点选择的都是优质资产,且规模有限,相对低的收益和繁琐的审批过程,其实并没有降低融资成本。工银租赁作为行业领导者,只是在这方面率先做出尝试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