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祖远:海运业更要善谋未来
2013-03-11 08:06 | 交通运输部 船界人物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
“当前,海运业既要想方设法挺过这段最困难的日子,更要反思过去的发展历程,提前谋划未来的长远发展。”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运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应该尽快把促进海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我国由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转变。
“海运发展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点,低谷期持续时间较长、高峰期较短。”船长出身的徐祖远看多了海运市场起伏,“这次低谷的时间长度和影响深度前所未有。”2008年以来,交通运输部采取了鼓励兼并重组、规范货主投资船队、支持拆解老旧船舶、加强运力宏观调控等一系列措施,海运企业加强了风险控制和成本管理、优化了资源配置和运营机制,取得了一些成效。“预计今年供求关系略有改善,但总体上市场仍然低迷。”徐祖远说,“当然,大家也不要把低谷看作是跨不过去的深渊,更不能丧失克服困难的意志。”
从长远来看,我国能源、原材料的对外依存度和产品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徐祖远认为,只有建设综合实力强、保障水平高、安全环保、运输高效的现代化海运服务体系,才能保障我国战略物资运输和经济运行安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而现代化的海运服务体系是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
徐祖远介绍,世界上大多数海运发达国家都把促进海运业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对本国海运业发展采取一系列扶持和保护政策。“海运业发展涉及面广,需要在国家层面集聚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推进。”徐祖远建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海运业发展的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一些配套的政策措施,帮助我国海运业尽快走出困境,逐步走上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一是参照国外货载优先制度,对关系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的大宗进口物资,逐步提高国轮承运份额,最大限度保障我国海运权益;支持我国海运企业在国内建造船舶,促进国内造船业与海运业协调发展。
二是改善税收政策,对我国海运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研究采用国际通用的船舶吨位税制替代企业所得税制;对我国船员在国际航行期间的工资性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进一步提高起征点。
三是完善港口布局,积极推动区域港口群协调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整合港口资源;加快推进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与港口联动发展;完善港口价格形成机制,减轻港口企业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