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维权动用法律“武器”

2013-04-26 17:03 | 中国水运报 船东动态


4月22日,青岛口岸中日航线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共同发布了联合公告,宣布由于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不能够严格遵守青岛中日航线的市场规则,导致稳定市场的措施难以推进,市场恢复遭遇阻力,为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起到了负面作用。全体委员会成员单位一致认为,锦江航运已在青岛口岸放弃了与大家共同合作的责任和义务,为稳定青岛中日航线的竞争秩序,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一致决定:在青岛口岸不再与锦江航运进行合作,自4月20日起,凡选择在锦江航运订舱的国内外客户(包括货代),其它中日航线船公司将不再为其提供订舱服务。

近日,本报记者就该事件采访了该委员会成员、锦江航运总部以及青岛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均耀。

新进公司不遵守青岛规则众怒

4月23日,记者在青岛口岸中日航线专业委员会峰会上了解到,青岛中韩航线自去年起就一直低迷,由于运力的严重过剩,再次出现不正常的非理性竞争状态。为逐步使市场进入正常状态,近日,该委员会针对当前市场状况制定了稳定市场的新措施--青岛运营中日航线的船公司在市场规则的约束下,经过反复磋商,对于进入淡季的中日航线市场进行充分分析论证,根据船公司各自不同的实力、成本等实际情况,结合过去一年各公司的实际运量与青岛地区日本航线总运量的比例,划定各公司的应得份额。各公司对所得份额“基本没有意见”,签字认可后,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船公司按各自配额控制仓位。在份额制实施期间,各公司每天需将预配信息报委员会备案,以便各公司根据总体情况做出调整,一旦超舱就要从保证金中拿出一部分收入给亏舱者进行补偿。

据委员会一位与会代表介绍,锦江航运进入青岛市场之前,表明态度一定会遵守当地市场规则,成为维护市场稳定排头兵。进入市场后,锦江公司没有遵守当地规则的三项必须要求,也不缴纳保证金,并且每次超舱操作后,不给亏舱者进行补偿,引起其它船公司不满。由于其不能够严格遵守青岛地区中日航线的市场规则,导致稳定市场的措施难以推进,为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起到了负面阻力。故该委员会成员发布联合公告,对锦江公司实施规劝性的措施,希望其能遵守青岛市场规则,共同维护青岛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峰会上,记者采访了一位船公司市场负责人对于份额制的看法,“没有完全合理的制度,只有最适合当前情况的办法,对于目前这个状态,份额制是该航线上的维护市场稳定最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而且,份额制经2004年在青岛推行至今,在青岛、大连、烟台等地为稳定航运市场做出了相当贡献。我们认为‘份额制’的市场分配方法,代替了惨烈的恶性竞争,大家按配额制度,都分到了一块合适的蛋糕。如果有成员违反规则,将受到来自协会全体成员的自律共裁,要对受损失的其它船公司作出补偿。”

锦江航运维权动用法律武器

24日,记者连线锦江公司总部,该公司表示一直尊重当地行业协会及市场要求操作,并按照其规定控制舱位进行经营。但是对份额数持保留态度,认为该“份额制”缺乏详细、合理的操作细则,且其管理方法也是违背市场原则的,在“份额”的计算上欠缺公平与合理,而且由于市场货量波动,以及预配时对青岛口岸实际装载总量的不可预测性,包括该公司在内的多家航运公司装载货量均超出份额规定。

与此同时,锦江公司认为委员会于2013年4月22日在当地一媒体上刊登《联合公告》以及该媒体所报道文章,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并对联合声明是否有其它船公司同意的印章和签名表示怀疑。锦江公司表示,委员会及媒体的行为,对其商誉及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且对广大客户和货代公司进行误导和恫吓,已严重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经营。

目前,锦江公司已委托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于4月23日发函至该媒体,并抄送青岛口岸中日航线专业委员会、上海中日航线专业委员会、青岛船东协会。

青岛船东协会:执行规则才能保证市场的稳定

对于此次事件,青岛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均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作为青岛航运业的自律组织,一直不希望有任何一个公司游离在外,希望大家都能够在规则的框架内合作、经营、竞争、发展。青岛船东协会历来主张要建立市场规则,树立市场规则为大的理念,只有建立规则、尊重规则、严格执行规则,才能保证市场的稳定。“规则是大家定的,规则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在这里没有特殊化。不在规则的约束下,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全盘皆输,这是政府、市场和船公司都不愿看到的结果。”王均耀说。

最后,王均耀告诉记者,协会作为全体船公司的娘家人,绝对不愿意看到同室操戈,“希望锦江航运能‘入乡随俗',尽快进入合作发展的平台中来,与青岛当地的船公司一起共同为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公平竞争、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而作出应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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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锦江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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