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划线航行”带来效益4000多亿
2013-07-09 16:37 | 新华网江苏频道 船舷内外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9日表示,长江江苏段实行“定线制”建设“水上高速路”10年来,已累计产生效益达4723.75亿元。
据王士明介绍,2003年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实施以前,船舶在长江航行是按照“上行走缓流、下行走主流”的传统航法,而进江海轮则按照海轮进江推荐航路航行。造成大船与小船、速度快的船与速度慢的船舶航路交叉,船舶航路选择随意性增加,因互争航路而常常导致险象环生,事故多发,阻碍了黄金水道效益的发挥,阻碍了航运生产力的发展。
2003年,江苏海事局将海上船舶定线制首次引入长江,《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正式实施,提出“大船分道、小船分流”,规定大型船舶在深水航道中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行驶,中间由分隔带或分隔线隔开;小型船舶沿深水航道外侧200米范围内的推荐航路行驶,深水航道(标准宽度为500米)则作为上、下行小型船舶的自然分隔带。“分道”、“分流”设计使得上下行的大船、小船各行其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快慢车道”,彻底改变了过去的混乱状况。
10年来,江苏海事局建设了国内首创的26个水上服务区,60处锚地和停泊区;自筹资金1000多万元,在长江江苏段重要河口、重点航段等区域建设了12块警示牌、信息牌,为大小型船舶提供信息、指引航路。
长江江苏段“水上高速路”建成后,结束了海轮不能夜航的历史,实现了海轮的自由进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大型海轮来到江苏。进出长江江苏段的超大型船舶年增长量超过20%,由2002年的1029艘次上升到2012年的11963艘次,增长了10.6倍。2002年至2012年,进出长江江苏段的船舶由43.4万艘次上升为近200万艘次;水路货运量由2002年的1.96亿吨增加到2012年的10.62亿吨,增长了5倍。而安全事故却大幅下降,由2003之前的年均120件降至目前的年均50件左右。十年来,累计减少事故经济损失45.67亿元。
王士明表示,“水上高速路”促进了江苏沿江大发展。沿江地区是江苏经济增长和外商投资的密集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基地。据测算,定线制实施十年带来直接增量效益151.22亿元,带来减损效益127.43亿元,通过对上下游产业的影响和拉动效应4445.10亿元。